你好,,我租了别人半间门面,,当时写协议的时候写明他转门面我方不得有意义。。现在他要将门面转租,,我交的房租费还没到期,,他说把剩下的房租退还给我,,,请问下我可以要求赔偿或者不同意他转租吗???
现在甲方没有给乙方开户用电,因为乙方一直不按合同规定按季交房租,乙方自己私自每月交一次房租,现在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没有影响到乙方用电,只是比直接交给电公司费用要贵些,请问甲方是否违约?合同规定如下: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
我接的门面一共有4间门面(4间门面是房产公司的),当时他只有一个月的租期就到期了,还有其中两间是已经卖出去了的,我当时转让的时候就只续租了2间门面,所以就只给了两间门面的转让费,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买了门面的房东找到我租了门面给我,现在以前的老板又回来问我要转让费,我应该给么?补充:而且当时是连他的营
房东在与我签合同时,未给予出示原合同,但其承诺与原始合同相同,他说市场部要求一次签三年,事后从他人处了解,才知房东赚我翻倍还多的房租,而且他也并没有三年的使用权,却跟我签了三年,我想知道这是否属于欺诈,我该怎样挽回?【我现在已使用近一年。】
房东在与我签合同时,未给予出示原合同,但其承诺与原始合同相同,他说市场部要求一次签三年,事后从他人处了解,才知房东赚我翻倍还多的房租,而且他也并没有三年的使用权,却跟我签了三年,我想知道这是否属于欺诈,我该怎样挽回?【我现在已使用近一年。】
我租了一间门面,看了房东的产权证上写着是北街3号,交此门面水费时,水费单据上显示门面地址为北街5号,请问可否起诉告房东欺诈?谢谢 而且户名不是房东的,好像是他老公的
我们是大三的学生,今年3月份我们在学校附近转了一个门面,当时转让费25000元,有转让合同,但现在却被告知这里的房子要被拆迁,才4个多月,当时去转门面的时候转让人给我们说这里暂时2年内是不会拆的(口头保证),但没立下保证合同或字句。转让合同和跟房东签的合同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我们没有欠房租费的情况下不能解除
我有一个门面,跟承租方签了四年的合同.但不到三个月,他就说要转让,我们合同是合同期间不行转让的.结果后面他却给别人做了.说是他弟弟.这种有没有违反合同法?如果跟他打官司,我们要些什么证据.
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人合租一大室,二房东住一小室,合租二人平摊费用,合同上有两人的签字,但未对二人中的个人进行约束。现二房东与合租一房发生争执,要解除合同,请问另一方该怎么办?原来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二房东又找来人与另一个人合租,是否还要签订新的合同?该如何约束?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转了对方的门面,但是对方不是原始老板,现在原始老板不同意和我续签合同了。我现在手上只有对方给我的一个门面转让钱的收条和她跟原始老板的合同。她现在同意把转让费退给我,但是一直拖着不给. 原始老板现在就是说明了不会和我续签,。也不会和她谈什么,老板说我没跟她签合同 所以要钱什么的我只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