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7月-2012年8月在职于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外派湖南区娄底市任职区域主管,2012年9月1日异动至怀化市任区域主管,因异动过程中公司以我未与下一任主管做交接工作,暂扣了我8月份的工资,实际上本人于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8日又返回娄底与娄底区域新主管交接清楚,区域经理及办公室所以人员可以做证,2012年9月10日又赶回怀化服务处上班,公司就以我从9月3日-9月10日没有到怀化服务处上班为由说我矿工,未经我本人同意就给我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以上事件请求法律援助,谢谢
临走的时候打过招呼 但没有走公司规定的手续 因为是月中离职 半个月工资和200元押金扣在该公司 老板的说法是自动离职不予退还押金以及发放当月工资 并且拿出当时我签过字的“公司规章制度”(上面有这条) 请问 按相关法律 这笔钱我能否拿到 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希望能提供相关法律条文
你好,员工自动离职,没有向公司办正常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利停发员工工资吗?
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公司的工资都是次月底发,员工因为有急事,没有办理公司的正常手续,公司以员工没有办理正常手续为由,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停发了上月工资,请问这种方法违法吗? 还有,和上面的一样,员工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提前一个月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打了个招呼就离职了,公司以其违反给定,
我所在的公司当初入职的时候还有签合同的时候明确的说了每个月15号发工资,可是这个月工资拖了三天都没发,也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想自动离职,请问我违反了我和公司之间的合同了吗?
由于事情是发生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公司放假了,无法办理请假手续,所以有三天没去上班,但是第四天我去上班的时候,经理就告诉我说我自动离职了,且不发放我四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司有一员工要求请1个月假,当我司正是缺工人之时,故只允许请假几天,此员工于却于次月一声不吭走了,没来上班。我司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留其工资未给予发放。现该员工归来强烈要求给予发放其工资。我司应该给予发放其工资吗?(注:我司与该员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需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司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单。)该员工的
公司把员工工资改为打分制,有没有明确打分标准,然后每月克扣员工工资,让其自动离职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另外公司2007年给签的合同,只有一份,公司没盖章,有效吗?当时合同底薪签的780元,我在北京,能要求补偿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不到一个月自动离职,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给员工
我上班不到一个月,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给我,说是你是自动离职的,上班不到一个月,属于使用期公司不发工资给你,请问者合法吗?我能要到工资吗?
未满劳动合同期限,书面申请辞职报告亦未满30天,公司未给办理辞职手续,自动离职,公司是否可以扣除员工
我与一家家具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给本人),只在公司上了三个月的班,公司只交了工伤险,其余什么也没有交,公司也未给予任何培训。我现在不想做了,公司没有同意,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书面申请辞职未满30天,现在自动离职,公司要扣除1000元的工资,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