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叁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遭到拆迁事务所拒绝怎么办?
我是湖南湘潭一个城巿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即将被拆迁的拆迁户,二佰四佰多个平方,位置处于大桥桥头堡位置,现在正在二层全部做酒店经营,土地于2005年审批,09年与本组签订征地协议,其他人都已征收房屋安置,只剩二户没有征收安置。早些日说要拆迁房屋了按湘潭巿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太低只有七十来万,同地段门面价格为2万每平米,三个户头,赔偿实在太少,请问律师要求拆迁事务所按中纪委文件叁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赔偿,和同地同价遭拒绝怎么办?
现在好象很多拆迁补偿标准都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请问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国有的是否不一样呀?
买卖原工商所房屋后重建新房,因为没有办理国有土地手续,村集体组织干涉怎么办?
工商所搬迁后,我于2007购买原工商所的办公用房5间,由于房屋陈旧、格局不好,现在我想拆掉旧房重新建房,原村集体组织能否干预?我们所买工商所的旧址未办理国有土地征用手续,我们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本人是非农业户口,有两间集体土地房屋,是父亲给我的,现在要拆迁了,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请问我是否有房屋分配的权利。本村有户口的村民不仅可以分房,还有按人头分安置费,像我这种因读书把户口迁出的人,能否有权利分得安置房,因为在这个村我是有房子。非常感谢律师能帮忙给与解答,本人不胜感激。
我家在四川内江高桥。我们这里土地房屋被征收 。我想请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补偿是多少?房屋是怎样陪?宅基地是怎样赔付?
我是湖南邵东城郊结合部的一农民,现在我门这大搞开发,准备征收我们集体土地建高档住宅小区。我们这有个主管部门叫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专负责征收土地的,他们说;现在土地征收和房屋安置是2009年7号邵东颁发的文件为标准,即:农田等征收标准最高不超3.8万一亩,安置按户口本一户安置12.5米*4米*2间新宅基地。我想请问现在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