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孩子 大女儿今年9岁 小女儿现在2岁 因感情不和现在离婚,我有一辆车子被女方强行开走 但是手续都在我手里 还有我以车做低压借的欠款 有借条为证 还有我以前买了一套房子 只是买房子的时候我并不在老家 所以委托女方的姐姐购买的 但是女方的姐姐 竟然在买房手续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现在她们不承认该房了 车也被她们娘家人强行开走了 请问一下我们现在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孩子该都该谁来监护 拜托请教了
至于房子是我出钱买的 结婚后她一直没有工作 当初买房的时候 她和我一起在外地 所以就把钱以银行汇款的方式 汇给她姐的 时间也久了汇款单我也丢了 结果买房子的时候 她姐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现在又把车也强走 笔记本也强走 这么说吧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几乎都强去了 我们是4曰9号已经开庭了 现在判决书还没下来 她的要求是 想要大女儿 车子平分 另外还要20000元作为补偿 债务她不承担 (还有现在她已经不承认房了是我买的了 她甚至说我们根本就没买过房子 只因房子上没写我的名字 也没她的名字 是她姐的 不过我们的房子买回来以后我们根本就没住过 因为老家还有房子) 你说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请问: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吗?而且是长期有法律效力的那种,也就是什么时候离婚就什么时候生效,长期随时都有效!这种情况需要写什么样的协议呢?程序是怎样的啊?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您好,请问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我支付了2万5千元用于还房贷,日常我也承担家庭的花销。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房子能否作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有,标准是什么?谢谢
律师您好,请问女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在外借债,而且这个债务有一部分是用于房屋首付,一部分用于购车首付的,其他的大部分都用于他个人的吃喝玩乐,房子和车都是在婚后购置的,离婚后房子和车是共同财产,那么所欠下的债是共同债务吗,必须俩人平均分摊吗?谢谢了!
崔某因家庭暴力,一零年与其丈夫判决离婚,离婚前有银行贷款三十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另有一厂房估价七十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及时清偿和分割,法院判决书上写到;债务清偿和财产分割另立案审理,现在对方私自将厂房以四十八万元的价格卖掉,除清偿贷款三十万元外,剩余的十八万元,对方也不给一点,请问她该怎
我和我老公于2009年结婚,结婚时他们家有两套房子,2010年12月份的时候我们又新购置了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他是房子的产权人,我作为房子的共有人,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我们买房的贷款应该怎么还?我可以提出分这套房子吗?现在我们已经分居4个多月了,而且我和他离婚以后没有房子住。一开始是他提出离婚现在他
那些橡胶的土地证一直是我们父母的名字,在他们婚后我父母口头上给他们,没有书面表述,如果离婚,这属不属于他们离婚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一个阿姨与姨夫结婚育有4个孩子,姨夫早在20年前离婚有一一岁男孩判与女方,农村风俗未支付抚养费,亦未见面相认,现婚前男孩已22岁,前来与姨夫相认,要求认祖归宗,在村里盖房娶妻并分得姨夫现有财产。为避免日后财产纠纷阿姨与姨夫结婚前立有字据证明:如若日后男孩回来
结婚时没有做财产公证,现想离婚,男方的房改房女方是否可以分割一半?
结婚的时候没有做财产公证,男方持有一间房改房,是男方的名字。不过房产证是婚后才领取的。已结婚10年,现在男方想离婚,女方能否分割房屋一半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