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兄弟四人,老大老三早已分家独住,父母与老二老四同住。老四年幼(比老二小十六岁),家庭支出主要由老二来负担。后老二参加工作,户口农转非,工作期间一直汇款供养双亲及老四,直至老四成家。1980年,农村分田下户,父母名下承包责任田数亩。其后两三年内,父母相继过世,因老二一直赡养父母,故父母口头留下遗
爷爷过世了,爷爷所承包的土地生前和死后都有姑姑家种,现在土地征用了,所下来的土地征用赔偿金被姑姑拿去了,以前有一小部分的自留地村里给补偿过2000元,爷爷的5个子女都平均分配了,现在爷爷所有土地被征用下来的钱姑姑执意说她一人独得,请问合法合理吗?要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姑姑不同意调解)不合法请指出法律
房屋情况如下 房屋产权是我舅舅的,里面有两本户口本,一本是舅舅,舅妈,和他女儿.另一本是我,我外婆,我外公的(外婆已于2001年去世,外公于2007年11月去世,拆迁公告于2007年9月公布所以只有我外公能享受差遣安置)请问我外公的拆迁安置能否作为遗产? 谢谢
二位老人于7年前去世,土地在去世前被占用,补偿款在二哥手里,4个儿女都没张罗要,老人留有房子5间,由我和二哥居住,08年动迁,配了分配房子。4个儿女签订了一个《遗产分割协议》大概意识是老人的全部遗产由我和二哥继承,我和二哥对两个女儿做出放弃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的一次性补偿,两个女儿拿到这个钱后即同意放弃继承
我与村委会1995年签订协议承包村委会土地15年(当时承包款一次交清),可现在承包年限未到,村委会要毁约,做为另一方该怎麽办
十几年前弟弟和父母三人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在老家农村承包了几十亩山林,后来父母双方因病已经去世多年,山林一直由弟弟代为管理,现在由于政府修路,征用了所承包的山林,给于了补偿金。我认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我应该分 而弟弟认为家庭承包林地的继承有别于其它遗产的继承,只有在家庭承包户以内的弟弟
和妻子感情不和要离婚,在财产方面我吃亏很大,但女方父亲公伤死亡留下一笔死亡赔偿金,我是否可以要求作为其遗产进行分割。
各位律师你们好!父亲在几年前去世了,而母亲和父亲也早已离婚, 大哥在前年也不幸去世。 当时承包田地的时候就只是大哥和父亲母亲承包! 因此我和二哥在土地承包上发生争执。我哥哥是农民户口,我是居民户口! 我知道居民是不能够承包责任田的。 田地由二哥承包后,田地所得到的收获是不是将当作父亲的遗产
你好,我弟弟去年因病而去世,他是离婚后又再婚,并且和前妻生育了一女现已十岁,他与第二个妻子结婚一年的时间就去世了,没有孩子,在这一年中,婚前购房屋一套是我母亲给钱购买的,婚后一年中他又购房两套,均以他和爱人的住房公积金所购,他去世后办丧事收现金9万元,除去费用后,剩余部分有63000元全部由他妻子所有,还
我奶奶已经去世,在他没去世之前当着我小叔跟我二姑的面说过房子留给我。但我家有5个姑姑一个大伯一个小叔。就是因为我奶奶没有写遗嘱之类的,现在我小叔跟我二姑三姑四姑小姑是坚持给我房子的,他们也去公证处签字了,承认把房子留给我。但是我其他几个亲戚也就剩下我大姑跟我大伯还没签字,那我想问下,我应该通过什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