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行政案件,申请政府当事工作人员法院出庭了解情况,政府提出要求收误工费,这费该不该收?
我是江西省瑞昌市高丰镇人。难道政府人员打人就告不了吗?我妈在2010年10月26日被我镇上的镇长打了,我妈她下午到我们市政府告开始那些市政府的人还听我妈说,等他们打了个电话他们那些市政府人就爱理不理的了,还说就算你告到中央去都告不了。我就想想问问难道政府人员打人就是合法的吗?
对公安机关的判案有些不认同。那么起诉到法院,法院会重新了解情况,还是按照公安机关的判案
双方轻微伤互殴,对方女性对我方人员造成多处抓伤,但是对方2名女性没有被列入互殴人员,只有一名男性被列入,我们这有伤检鉴定有抓伤(已经签字),但没有录像。现在不同意调解(还没签不同意调解),也没有结案,因为觉得不公正。 1那么如果我们签了不同意调解,并且结案。是不是就等同于默认排除了那2名女性?这样去
法院没告知被告是否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向被告了解情况,被告是否
法院没告知被告是否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向被告了解情况,被告是否配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