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分三套房,一套写父亲和我的名字,一套写我的名字,一套写姐的名字,而写父亲和我名字的那套房说好以后是给我的,想做个公证,请问这个公证的法律效力强么?如果公证需什么人到场,会否有其他情况造成该公证失效?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用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两兄弟有一栋房子,房产证是两人共有,后我们签订了房产分割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请问经公证后的房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母亲生病卧床不能前去公证,而且房屋属于集资房,无房产证,因此只由父母和次子写了房产馈赠书,签字按指印。请问该馈赠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长子如果在父母过世后主张继承权,法院是否确认此馈赠书的效力?谢谢~
老公婚前按揭了套房,结婚后夫妻去公证处公证此房产为夫妻共有并规定了老婆占房产的2成份额,请问这个法律效力大吗?万一离婚的话老婆能分到房产的2成吗? 1.因为现在房贷还没有还完,房产证加不了名字,只能先公证,请问只公证房产证没有加名字风险是不是很大? 2。此房产首付为公公婆婆出的,房子是送给老公的,房产证
老公婚前按揭了套房因为按揭没有还完房产证不能加名字,就去公证处写了份财产协议公证,约定此房产为夫妻共有并规定了老婆占房产的2成份额,请问这个法律效力大吗?万一离婚的话老婆能分到房产的2成吗? (注:房子首付款是公公婆婆出的)。 公证的内容也很简单,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帮我们写的,内容大意是此房产为老公婚
我于2010年购得二手房一套,当初协议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问题,后面因为卖方房产证、土地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不一样,导致产权不能顺利过户,卖方提出以公证方式代替过户,如此做法可否?公证过户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有无时效限制?恳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