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新疆偏远贫困县的国家退休干部。退休后为发挥余热,在县城开办了一间电脑服务部,从事网络服务。2010年底铁路网开通后,为人们网上预订火车票出行创造了极大方便。起初我只是给自己上大学的子女网上预订,后来亲朋好友和同事们托我办理网上预订手续,我以自己的一枝之长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我们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群众经济条件和文化水平偏低,而且网路在我县的普及十分滞后,更谈不上群众座在家里办理网上预订购票,40万人口中能够自己网上预订购票的人不足1%。我县距火车站有100公里路程。购票出行的人需要到火车站购票乘车,如果当天买不上票,还需要在火车站住宿再排队购票。再这种情况下,部分人为节省时间和不必要的开支,找我来办理网上预订购票。我按网站要求,填写其实名和身份证号码,给其中一些人代为预订。并预定的车票通过自己的网银购买后按火车票原价收取,他们到火车站换取纸票乘车。为预订的每张票仅有取5.00元服务费,除5.00元服务费外没有加收任何费用。我认为网上预订车票是合法的,为无网络且不能网上预订购票的人们代办网购也是合法的。如果我今后继续为这类人群代办网上预订车票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违法倒卖行为?请于答复!
公司将资金借给别的公司,两天后归还了,请问这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
公司将资金借给别的公司,两天后归还了,请问这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注:公司暂未盈利,借出的是资本金。
关于长沙市cocoseven酒吧,借故开除员工,以此扣押不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我于2012年7月13日入职该公司,任人气部人气,一个月来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被该公司服务。一向认真遵守该公司的管理制度。 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发出《开除员工通知书》,以员工插管其他部门事物,从中获取利益为由对员工进行开除决定,我认为被该公司这是毫无道理的没任何证据的托词,因为本身
如果实施人作出的一种行为分辨不出是好是坏,但造成被实施人损害,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么?
如果实施人作出的一种行为分辨不出是好是坏,但造成被实施人损害,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么?
就是关于网络游戏的私服,私服就是所谓的一些人租用一个服务器自己架设一个游戏私服,然后在通过卖虚拟物品之后到了服务器租用到期时(一个月)便直接消失不见了,接着又重新找了服务器开启新的端口架设一个私服,无限这样的循环敛去玩家的财产.请问这样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呢。如果是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取回属于我们
腾讯欢乐颂随机抽奖说我中奖了,接着我就按电脑上的提示就详细写了自己的个人资料,确认无误就发出去了,过了三四天,是一个手机号打过来说我中奖要交钱办理相关业务,才能得到相应的奖品,我跟他说,我不要奖品了你可以取消我的获奖资格,后来他就说,他们已经受理我的个人信息,不能不要,必须要,他说如果不要他可以告我
我在网上看到,人人都说那好,我是个中专生,没什么好点的技术,想要做点生意赚点钱,可是没本钱,听说在里投资能分红,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公司以及经营规格是否属于违法及传销??
4年前,甲未满16周岁,那时甲在教室偷了乙一部手机,然后藏在教室的窗帘。后来被乙找到,但乙不知道是甲所为。请问甲那时是犯偷窃罪吗吗?还是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