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各律师。想咨询下你们:是这样的,我是一药品公司某地区业务员(还在试用期内,才上班二个月),主要交通工具是么托车;上个月去拜访客户的路途中不慎摔到公路旁边的桥下河里,造成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左手手肘脱位,需半年左右休养,住院一共花了13500元。因我还在试用期内,公司还没帮我买社保,不过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要求我出具么托车驾驶证及行驶证,这二证我都还没有,所以很可能不能给我报销医疗费。这种情况下能否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份医疗费呢?暂时还没问公司领导赔偿或者补助医疗费用的事。 注:药品厂不与我同一市区。恳盼您的回音,万分感谢! 此致 寻求帮助人:刘城先
职业病七级鉴定下来已满60岁法定退休年龄。但公司只有买工伤险没买社保,公司人说:工伤法规定到退休年龄没有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能得到一次性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除此外,我们还能得到哪些哪些赔偿?
您好,我2011年11月底在无锡洛社镇出了工伤,今年8月份离职后做了鉴定为九级,单位有给缴纳社保,我想问下我离职后能拿多少赔偿款?我今年30周岁,交社保时的工资为2500. 最好能细致的帮我分下,我想知道社保赔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概有多少,单位赔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多少,因为单位里说社保的先
你好!我是用人单位,2010年12月10号用人单位员工黄某在厂里制作不锈钢雨棚架,第二天去装雨棚玻璃,不幸因自己头天在厂焊架子未焊牢有2根不锈钢管忘补焊了,踩在上面掉下来了造成9级伤残(是司法鉴定因已过一年的工伤认定),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用人单位都付了,现黄某辞职要求按人身损害赔偿11万元,用人单
在厂里把手臂折断,私人单位老板给的医药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谈不妥,后来请来律师协商,写了协议书,承诺2012年8月30日把工伤赔偿款给乙方,但是私人老板不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赔偿款给乙方,(协议书上写:在规定的时间内赔偿乙方工伤款,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工伤赔偿款给乙方,双倍赔偿工伤款)。还找借口把时
2010年12月工伤认定,2011年7月等级认定,2012年8月辞职。请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什么时间支付相应的补偿?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差额部分能否要求单位补足?[单位按60%标准缴纳的社保基数]
9月2日下午在工地上,准备因工作需要的工具时,不小心把左手前臂被电砂轮所切,到长城医院时,经医院诊断为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住院治疗至九月17号,医院要求出院自行疗养半年再看恢复情况,现我们要求公司赔偿工伤费用,不知要赔付多少钱才合理,求帮助。
在上班期间 无意中受伤 2根手指末端受伤 中指末端神经坏死 医生说可能无法恢复知觉 请问下 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赔偿么
重庆市开县的,受伤职工实际月工资3600元,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项共计该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