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月12日入职,签定合同。 合同其中内容为“自2011年01月12日起至2012年03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没有填写试用期时间,但公司前3个月是按试用工资算的 我查了缴费记录,从2011年1-4月公司都未缴社保,从5月开始缴的。 请问:公司是否应该给补缴?哪条规定?
今年五月我找代理公司补交了社保,代理公司说六月中旬就可以在网上查到,但是到现在社保网上查询平台也不更新,我现在非常被动,急需社保证明,必须在网络平台可以查询到才可以的。找了多次代理机构沟通未果,现在是起诉代办机构还是社保局的查询网站呢?谢谢指教!
本人为外地在京务工人员,在公司正常上班时,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发现公司2012年1-4月份的社保不是当月正常缴费,而是补交的,造成现在申请港澳通行证时说社保断过而不能申请通过,这样的情况公司该付怎么责任?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市的社保问题。我原单位所有人就一直不不上班, 又说我是挂靠。【我不是挂靠。中间我还上了俩年班】公司让我转走。可是又欠费达100万。让我个人交4万左右。单位还要现金3000.我不想交。合理吗。2002到2012的保险。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我在公司04年3月份上班,06年10月1日签署的劳动合同后,又续签过,目前劳动合同到2013年底。公司从07年4月份上的社保,之前的公司未上过社保。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我社保呢? 那应该补偿多少钱呢?
我有一家注册的有限公司,现在有朋友让我帮忙代缴社保,这样必须录用他为我的员工,我想请问对我有什么风险,写个协议什么的能有效摆脱风险吗,谢谢,急!
我今天13号正式离职的,没有上满一个月,这个月只上了6天班,应该还要上16天才算满勤,然后公司说社保公司已经交了,那16天的社保由我支付,我自己的那部分全额交,合法吗
我在安徽合肥上班,老家不是合肥本地的,本人自2011年9.20开始扣社保189元,今年5月份发现社保没有买上,公司往前不了3个月的社保,也就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买的,但是现在我想把前面的社保补齐,贷款买房子,可是财务方面却说社保人员的工资之类的已拿到了社保局审核过了,不能往前补了~~我很着急,打我们这边的社保局12333
本月辞职,但是公司之前社保已经六个月没购买,与公司沟通很多次,公司每次都说以后慢慢缴齐,不允许个人提前去社保局自己购买,否则不予退钱,然后投诉社保局,说因为公司是特困外资企业允许缓交,但是之后新公司社保不能接上,请问如何维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