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突发事情公司以个人名义借款给本公司员工,但员工一段时间后因公司工作上要求的越来越高而薪资上一分不肯加的情况下口头辞职不做了。(该公司从不给员工交养老金,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工资卡,都是发现金。)问题是我还欠该公司的钱还没有还,对方现在要求马上一分不少还给他,求懂法律的律师大人们给指点指点,跪谢
A公司筹办时,我借给公司老板钱,公司成立1年后,我在借条上写明:“自*年*月*日起此债务由A公司承担”,并让老板在我写的字上盖上了A公司公章,但没有再让老板签字了。(原借条上老板有签字) 请问:我现在要求A公司归还借款,合法吗?
我是一间工厂的出纳员,公司在外面向私人借款,28万元汇到我的个人卡上,我给对方开了借据,盖了公司财务章。我想问如果将来公司还不起这个钱,我会承担责任吗?
有个公司想向我借点款扩大经营,经双方协商基本都定下来了。现在草拟了一份合同,想找律师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另如果想找律师做个见征人要多少费用?谢谢 借 款 合 同 书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
我一个朋友,以个人名义向我借款十万元,用作三人合伙的工程的运作资金。现在这个人,说自己没钱,还说这钱跟公司没关系。明天就补欠条了,这个欠条得怎么写,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的权益,还能最大限度的给自己留后路,他个人还不上,我怎么才能经法律途径,从他公司要钱。
我的案子已经过了强制执行阶段,但是法官让我自己去找被告,我找不到也没能力找,我想委托专业的讨债公司,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我丈夫向人家借了150万高利贷,有公司担保,付利息都是现金而且对方从不打收条,8个月后付不起就停了,我公司有偿还能力,现在公安局以涉嫌诈骗刑拘了我丈夫,而且是各市的,公安说借钱在你们那里,可有120万是从他们市打的,所有管辖权在他们,还有我们是民间借贷,怎么成了诈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