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单位我交过生育险,11年4月辞职,11年4月份到的新单位试用,11年11月份在新单位又重新交生育险,11年9月怀孕,12年6月生宝宝休的产假,单位不给我开工资我该怎么办???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公司给上了五险,我在2011年9月5日生的孩子,在生育之前由于身体原因医生要求不能上班要在家休养,于是从2011年3月开始我就一直请病假没有上班,直到生完孩子以后,然后公司于2012年2月份给我办理的生育津贴,可是从我11年3月休假一直到12年2月份的保险费用公司只承担了4个半月产假的费用
男方再婚,离异时小孩判给了女方。男方再婚后和初婚的妻子生的第一个小孩算不算二胎?有没有产假? 我想知道国家对于这种,有没有相关的明文条款说明。我们公司现在认定我们的孩子属于二胎,不给产假,让自己请假回家生孩子。也不给报销生育费用,我觉得不合理,对于我老公来说属于二胎,可对我来说属于一胎啊。顺便说明,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生育险报销的问题:今年4月我的妻子请假准备孩子分娩,与4.5好孩子出生。1.产假完后,会公司上班,公司要求加班,生育险报销回来后迟迟不将生育报销的钱返还。这种情况合法吗,怎么维护,找哪个单位! 2.目前不定的是,生育险报销的钱不发,公司有想扣除之前休产假公司发的加班工资的想法,这种做法对吗?3
我想和老婆离婚,原因是因为工作原因常两地,感情淡了,今年吵架她威胁我要把二胎的事情告诉公司,让我不能忍受。我打算净身出户,房子和两个孩子都给她。请问我如果再婚是否能再生育,她如果再婚是否能生育? 两个孩子一个有上海户口,一个是在香港生的,属于香港公民,一个三岁,一个六岁,其中老二不属于合法二胎。我现
我和老婆刚结婚,但户口不在同一地方,前两天发现老婆怀孕了,可是在女方家不给办理准生证,结果我在老家办理的,先在女方不给开生育证明咋办
我和老婆刚结婚半年,由于我是青岛户口,老婆是泰安的,最近发现老婆怀孕了,回泰安那边不给办准生证,我就在青岛办理了准生证,可是两边都不给出具生育证明。我该咋办。谢谢帮助
再婚夫妻,男的上海的,离异,育有一子,离异时判给了前妻,女的浙江的,离异,育有一女,离异时判给了女的。男女 都是独生子女。现在他们组成家庭,可以再生一个吗?按照上海的计划生育规定,是可以的。浙江的好像不可以,那到底可以不可以?
您好,我是武汉的一位年轻妈妈,2012年10月10日是产假休完回单位上班的日子,但因孩子太小,又没有人帮助照看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哺乳假,劳动法是否有关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呢?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申请不了哺乳假,而且我又无法回单位上班,那我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晚育津贴?因生育津贴下来需要一段时间,那
我想请问下生育险可以自己去社保部门自己去办理吗?还有为什么社保部门说可以报的金额跟厂方说可以报的金额差距特别大呢?自己去办理是不是可以报的多一些? 另外在产前被公司激将忽悠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一种什么性质的解除合同?难道就这么认了吗?还有产前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对生育险报销造成影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