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7.26日跟一房东签订租房协议,在8月27日因窗户没关好,被盗了,所幸房东与我都没有损失,就是房东的两个抽屉被撬开,当时报警了,也通知了房东第二天过来看了下,因为我还是想继续租房,所以就跟房东说那些抽屉可以赔偿,房东当时说抽屉让我自己去修好或者买新的,但是他要求每个周末过来看看,当时换了锁芯,配的钥匙也给了房东一把,但是今天他确提出每个周末晚上可能要过来住一晚,合约上并没有说明...现在我不同意他过来住一晚的要求,他说他的财产受到破坏,不租给我了,还要向我提出索赔,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之前老妈在某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但住进去后感觉不太喜欢,住了两个星期左右又看到一套比较中意的房子,房东说要先交一千块定金,但交了之后原房东不让退房,说是现在已经开学了学生家长租房的旺季已经过了退房要求交半年房租,在新房东那里交的定金也不给退,请问两位房东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我租了一个一套一的房子,旧小区的。房子旧,家具旧,什么都旧。有些家具还是坏的。租金也高。当时租房子的时候因为急,就没管那么多。很爽快的就租下来了。这些都无所谓,哪知道才住了两个月热水器就坏了。房东就赖上我了。口气还很强硬。又不是我弄坏的。热水器一看就知道用了很久了的,房东还说是才买的。我问了周围的邻
您好律师,我今年3月份在郑州经开区远大理想城租了套房子,签了半年合同到9月底,2500元/月,2000元押金,租金及押金一次性给了房东,但到7月份房东把房子卖了,本来协商好另外找个房子租并退给我们剩余租金和押金,我们7月底搬出来了,之后他们答应推给我的钱就一拖再拖,买房子的那个人已经全额付了购房款,原房东还一直
您好 我是在海淀区租房(乙方)用户 住第一个月的时候在核算电字的时候(每个屋里有个自己的小电表)用了2100多个电字 由于屋里只有一个挂式的空调 我一个笔记本 一个热水壶 一个电饭煲 而且都是偶尔性的做饭烧水 我觉得不合理 房东说那看看下个月走多少个电字 再一起算 现在第2个月过去了 我第2个月走了30多个电字 可
本人于9月6日租房至今未住进去,由于房东父亲的遗像一直在我租的房子里面对我造成极大的空扰。现在还没有拿走遗像。所以我现在想退租?请问这样对我有什么不好吗?还有这个房子合同上是我们转租的。有产权人的签字和房产证明。本人现在已经交了押金2月1月房租共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