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份我妻子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我的身份证,户口薄拿去帮我一叔辈兄弟在农村信用社贷了5万元钱,可是在担保人的签名上我不知情,是我的妻子代我签的名字,现在贷款期一年的期限已到,信用社的人找到我追收这笔贷款,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请问,给别人做担保贷款那个人还不上,担保人会受到法律的责任麽
请问,给别人做担保贷款那个人还不上,担保人会受到法律的责任麽钱是不是全部都要担保人和责任人还
父亲帮别人当担保人贷款,借款人没还钱,是连带责任担保的,我母
父亲帮别人当担保人贷款,借款人没还钱,是连带责任担保的,我母亲户头的银行里的钱会被冻结吗
帮别人担保贷款,贷款人跑了,担保人需要承担起什么责任?假如担保人实际没有担保资质
帮别人担保贷款,贷款人跑了,担保人需要承担起什么责任?假如担保人实际没有担保资质,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担保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