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上海买的房子 房屋内有2个人的户口 房子是动迁房 而这个人就是最早的房主 。现在我是第四任房主。请问假设房屋在次动迁 这两个人的有赔偿么
离婚后,户口未从前老公处迁出来,现在房屋撤迁赔偿,我能得到安置费用吗?
我们是去年离的婚,因为种种原因,我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来。前老公老家在农村,宅基地现在捐出去,但房屋的名字是他爸爸的,这种情况我能分安置费吗?另外前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在撤迁赔偿,我能有安置费吗? 结婚9年。离婚协议是房子和娃儿归他,我不负担娃儿的任何费用。
家里原来的房子动迁了,现在要办产证,原来的房子产权人是我父母和我,户口中是一家三口和爷爷奶奶,但是爷爷奶奶属于空挂户口,是动迁前不久迁入我家户口的,不满一年,且他处有房,但动迁时爷爷奶奶也是被安置对象了,分的两套房,但是现在做产证并不想把爷爷奶奶名字做上去,因为爷爷奶奶非要住我们的新房。请问他们是否
我于2008年大学毕业将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所在村,但是是居民户口,今年我们村征用土地,我能分到安置房吗
有关上海市新的动迁政策中的房屋托底安置面积以及户口中的人头计算
我们居住的是90年代的拥有独立卫、煤的7层楼的老式公房,拆迁的话是否能够享受房屋托底安置面积(好像一般是15平方米)!如果不行,是否可以有和动迁办公室协商的余地?!! 另外,新的政策以数砖头为主了,以产权证为主要依据,那户口本中的人头到底是否还能享受些什么政策呢?! 非常感谢
情况是这样的,原本有一套动迁房是安置4个人的,但是因为一些个别的原因。这套动迁房进行了交易,并且用这套房屋的交易款购置了另一套房屋。这套房屋的房产证上是4个安置对象的其中一人。现在这套房屋的产权人要将这套房屋也进行交易,另外的三个安置对象并没用同意这套房屋的交易?请问另外三个安置对象可否阻止房屋的交易
空挂户口无权获得动迁补偿安置款!托底保障人员可以获得保障托底费
空挂户口无权获得动迁补偿安置款,托底保障人员可以获得保障托底费。 以上内容是根据什么来认定的?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我集体企业有2个仓库动迁可以得到赔偿,现在我想改成个体企业营业执照。个体企业房屋动迁比集体企业赔偿会少些的话 我就先不办个体执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