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西宁的一位市民。我准备买一套2007年4月的房子,总价38万,由于卖方想合理避税,所以我们约定2年半以后过户,即卖方的房产证满5年再过户,(目前他的房子还做抵押贷了按揭贷款)现在他要求我首付20万,2年半以后我拿剩下的18万和他一起去银行办理他的银行解压手续,把房产证拿出来再给我过户! 我想咨询一下,他的房子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
房屋继承人之一拒绝卖房,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该合同是否有效?
我父亲名下有一套单位房改房,两证齐全,两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3年前父亲过世,该房一直没有办继承手续,不久前,我家决定卖掉该房,并且与中介公司和买房人签订了房屋居间(买卖)合同,该合同上签字的是我母亲和我的名字,后来,我妹妹(就两兄妹)不同意卖,但是合同上约定我方必须办理继承手续,及过户手续,否则将赔付
我是房屋购买方,在动迁房未满三年时签订买卖合同(正式的网签合同),约定满三年后过户。之后我在房产交易中心先后办理了房屋估价、审税、公积金贷款等相关手续。现在满三年可以过户了,房产交易中心却不认可我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并要求重签一份合同。因为新政策出台,如果重签合同的话,现在我是被限购的人群,没有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