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省文昌市人,我们村的土地是八几年当地政府就分给我们的,已经经营了好多年,土地证,红线图,还其他材料这些都有,现在隔壁村要争我们的土地,已经到法院了,当时法院判决给我们的,隔壁村部服,又上述到省高院, 听说隔壁村在高院有人,然后高院又把开庭结果叫中原从判,一直到现在有一年多了还没有看到判决,我想在这里向各位律师请教,我们该怎么样做。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
我是农村人,前两任的生产队队长把人口地分配给我家,之后我在所分得的地上种植了一些果树,但现任的生产队队长把之前分配给我家的人口地分给另外一个人建房子并要求把地上原来的果树清走,我想问下建房子的那个人是不是要对我家的果树赔偿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我家的果树进行赔偿的呢?
我农村人,十年前我兄弟俩和气分家,父母主持,房屋土地对半均分,近年来由于父母的偏见说我对他不孝顺,为制裁我,他们把已分我耕种了十年的土地,收回去了一半,说以后谁对他好,土地就归谁!请问父母是否有权自由分配土地管理权?不管是否公平,他爱给谁就给谁?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妹妹领证结婚后,户口还在村里,不长时间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后村里分配土地租赁款时借口妹妹结婚不给分,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起诉村里要求分配吗?如果可以我们依据哪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对村里提起诉讼呢?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帮助我 请各位大虾着重指点一下提起诉讼依据的法律条款
您好!我是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宋村村民。2012年2月份我们所在的宋村国家征用建设科技新城。4月2日征用赔偿款全部划到村委,五月下旬到小组一共665万。分配由于涉及到非农业户口(本村长大农转非、其配偶非农村户口以及他们所生的小孩也是非农村户口还包括移民非农村户口)。我们小组有103口人,其中农民85人,非农村户口18
农村户口,现土地承包已到期,政府重新分配土地。因我家两个女儿都已出嫁外地但户口未迁,因为不确定以后是在男方家落户还是想留在女方家,现在政府重新分地,不给分,请问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女儿是否可以分配到耕地。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出租给私人,我的户口还是在村里,但出租金分配时,村上的队长说嫁出村的女人达到半年以上的,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都没有钱分,不知道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期待您给我的回复,谢谢!
我们这里是农村,但是不久以后土地就要被征收了,我家里叫我和我弟赶紧结婚,说那样可以多分钱,我想问问,关于这个征收款它是怎么分配的?按人口多少吗?一家人多就分得多?
报告 我是草鞋村小组村民黄宽章现年43岁,有孩子关芷滔、关芷强共3人是本村小组就册登记的有承包土地承包农户。 我是草鞋村小组村民黄潮章现年38岁,有孩子何俊、何诚共3人是本村小组就册登记的有承包土地承包农户。我俩自从结婚成家近20年来地一直落户在本小组,自建有房屋也在本小组,以耕种承包土地为生。 国家为了公
我是安徽一煤矿塌陷区居民,由于土地塌陷不能耕种,矿上每年每亩赔偿1500元,请问这赔偿款如何分配?是按土地承包合同还是按现有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