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处房屋,在未进行房屋过户的情况下,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房款,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过户的情况下,我是否已经是这所房屋的主人
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房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小李在2007年在本地购买了一间房屋,当时房款是分几次交完,卖方打的收条。但迟迟没有办 理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证给了小 李。在2008年已变更了小李的名子,在2008年小李把户口落在该房。现在卖方想要把房子要回去,他有这个权力吗。小李该通过什么办发保住房子 在当时变更宅基地 使用证上的房主名子时,应为现在要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