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经介绍认识,在确定关系后应女方要求男方给了6000元见面礼金,后因性格不合双方分开了,女方结婚。此时男方要求女方归还礼金。女方是否应该归还?此行为能否认定为赠与行为?
两人订婚时由男方出资买了一对戒指。共计3800元。订婚当天男方通过媒人给女方10001元的订婚彩礼钱(衣物,化妆品等实物不包括在内)。现在男方提出分手,两人发生过关系(不是太直接的性交,有过抚摸对方的“身体”)。订婚后女方家父母给男方1000元改口费。由于觉得女方太过看重钱财,让男方很是失望。现在男方如果提出分
订婚当天,男方家摆酒席,买戒指,和给女方订婚彩礼10001元共计花费24800元。女方父母给予男方改口费1000元。两人现在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分手,请问女方按照法律规定是否应该全额归还男方礼金和戒指?
结婚时女方父母要求,要所有礼金共计三万多元, 但结婚半年后,由于闹矛盾女方回娘家了快一年,在女方回娘家的期间,女方的父母还向男方要钱。现在没法生活在一起,现在男方要求离婚,想请问礼金能否归还。有结婚证,没有子女。 不退彩礼,会不会再支付女方财产呢
婚后,由男方父母抵押贷款购置一套门市房,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都是男方父亲名字。此房现由夫妻二人还贷中,请问男方父亲现在办理赠与该房产给男方的手续后,是否还需要进一步作公证,公证后,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男方父亲办理赠与该房产给男方的手续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是否就属于夫妻二人共有财产呢?若离婚,女
结婚前,我给了我爱人15万,婚后我们又一起把这个钱花了,现在我主动提出离婚,请问这个钱我能要回吗,到底是属于赠与还是借贷,这个钱的确是我给他的,没有任何证明,只是有银行转账记录。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赠与给男方,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单独所有。问离婚时,该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赠与给男方,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单独所有。问离婚时,该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老婆是2004年结的婚,我们一直住在我父母的房子内,产权是我父亲的,由于我要拿这套房子做房产抵押贷款,所以我父母现在就把这套房子赠与给我,并过户。如果现在过户后是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还是我个人的财产?如果要成为个人财产要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