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开发公司发现一居民在使用我公司未售仓房,想咨询他是否构成强占他人财产的罪名
详细:开发公司售楼处正在销售的仓房中,发现小区的业主在开发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无偿的使用,他并没有购买此仓房,开发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未售,此业主确实没有购买,但是多次协商,此业主仍然说是自己的。我公司准备起诉,想问问他是否构成强占他人财产的罪名,我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哪条有关于这方面的,请帮帮忙?
我哥在一家投资公司里面做顾问,在公司里工作一年多。 公司里面的顾客资源是属于公司的吗? 这些资源可以我哥带走吗?
在兼职网站看到某品牌的招聘帖子,打电话咨询后要求面试,去了以后发现是大连商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登记了一些信息,然后收取制作打卡费用,员工卡费用等等235元。不知道这是不是合法的。
我于南宁市东沟岭有90平米房屋一间。于2002年被东沟岭开发公司强拆、强占,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 我该怎么办?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我是开建材商店,有客户要我帮忙开发票,我就在网上找到一家代开发票的公司,税点很低,然后在转手给客户赚
我是开建材商店,有客户要我帮忙开发票,我就在网上找到一家代开发票的公司,税点很低,然后在转手给客户赚取差价,发票额度是三十万,现在还没有交易,这种做法合法吗?要是违法是什么结果?
在兼职网站看到某品牌的招聘帖子,打电话咨询后要求面试,去了以后发现是大连商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登记了一些信息,然后收取制作打卡费用,员工卡费用等等235元。不知道这是不是合法的
祖屋是我爸爸出钱盖的,但在1991年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是入了我叔叔的名字。我爷爷个与奶奶过世的时候没有写遗嘱。祖屋现在被开发公司征收了,请问我们家有无分配。我爷爷与我的奶奶生育了4个子女
拆迁的时候,和开发公司说好是11套房子(3个姐妹各3套房+父母和另外一个妹妹各1套)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平方数,拿第二套房子的时候我们家拿了一套跃层的房子大概200方不到,当时询问过开发公司,他们也商量过说这个房子我们可以拿的,不影响第三套房子的,但是现在由于一个妹妹想要一套大点的房子,不给我们第三套,让母亲去
五指山市镇长,正、副书记和房地产公司合作对五指山市居民一区进行开发,有明显豪夺现象
所有的测量方式 赔偿范围 都是他们提出的,反对意见可以提但是都没一个采纳的,实在是没借口就说是国家规定的,去五指山市市长那了解到开发是镇长,正、副书记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个人合作和五指山市政府没关系,就是以后房地产老板跑了也不是政府负责。 镇长,正、副书记对居民说是政府支持的,打着政府的名义来和居民协
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了认购金,但我现在不想买,认购金可否退?
我在2012年8月11日,与可广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书,并缴纳了20000元的认购金,但现在我不想买,请问认购金,是否可以退?
我公司发现一公司在使用我公司开发的盗版软件,请问需要提供何种证据才能证明该公司侵犯了我公司的利益。 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了几台使用盗版软件电脑的mac地址,请问以这个作为证据足矣证明该公司侵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