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山东省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遭遇不公正待遇,他本身是尘肺病一期,在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肺功能检测中结论为“中度偏低”,按规定,尘肺一期且肺功能中度损伤劳动能力应鉴定为四级,但再次鉴定结论为伤残六级,我弟该怎么办?
我是3月份受得伤,6月底工伤认定结论下来,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在5月份被收购,人员都被合并到新公司并进行重组,工伤的后续事宜也交由新公司的人力办理,新公司的人力说由于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是老公司办理的,名称也都是旧公司的名称,所以无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我现在刚做完手术在家休养,我现在的社保也是有新
我是3月份受得伤,6月底工伤认定结论下来,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在5月份被收购,人员都被合并到新公司并进行重组,工伤的后续事宜也交由新公司的人力办理,新公司的人力说由于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是老公司办理的,名称也都是旧公司的名称,所以无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我现在刚做完手术在家休养,我现在的社保也是有新
目前公司一直要求上班,但总感觉行动不便比较危险(这是二次骨折),想请假再修养短时间公司不给予,目前想离职,所以想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二次手术费也不打算要了,只要要回三个“一次性”就可以了。二次手术后果愿意自负,不知道可否提前给予劳动能力鉴定。 就想先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就一切就都解决了!如何让劳动能力
发生工伤住院20天,出院医生让休息三个月,我已经休息三个月了,工伤认定书也下来一个月了,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局的人说一定要等三个月?是这样吗? 工伤认定书上写有,企业和个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不是因为这样我才要等三个月?工伤保险条例上并没有说非要等工伤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