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山东威海的,我在一处在建房的房屋认购协议书(我认为非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面积描述为: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测量核实的数据为准,房价款多退少补),协议书中约定向开发商支付认购定金3万元,另外我为能使房屋价格优惠和开发商约定在贷款之前预付款15万元,共计付款18万元,开放
前两天看了一套房子总价48万,当天交了5000元定金,开了一张收据。其它手续都没有办。现在发现房子没有阳台,且位置不好。现在不想要房子了。我想知道,这5000元能否退回?
我看上了一套二手小产权房,交了5千元定金,现在担心没有房产证,不想要了,可否要回我的定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定金?
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没能签订购房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款吗?
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发现对方补充协议内容对买房者不利,开发商又拒绝修改其内容,故不能签订合同。 现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款,可以吗? 谢谢您,薛律师! 其实,我们已经付了首付款,定金已经转为首付了。昨天,开发商说如果本周不签合同的话,就要扣了定金的。但是,阅读完合同和其补充协议后我们发
钱在银行理财,要到7月下旬才到期,售楼小姐说她们领导同意我们可以延迟一点付款,但需要签保证书,我们同意了,于是在前天去房产公司签了定房协议,并签了到时付款保证书(是我们向他们的保证书),但今天大清早售楼小姐打电话过来,说他们领导不同意延迟付款,要在一个月内交清,我心里就不舒服了,这么大一笔钱我临时向
6月份签定了一份房屋定金协议书,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签约当日所看房屋不是所购房,本人不放心于签约第一周去看所签约房屋发现有严重漏水现象,但看房当日未见下雨,所以要求退回定金,但中介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