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否有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规定?劳动法中貌似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这个规定,烦请告知是哪个法律的哪条,是如何表述的,谢谢!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出了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在养病期间单位是否有责任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辞职的当月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是当月的12日辞职的,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保险和公积金是个人缴纳还是公司去负担?
我现在在青岛工作,公司给缴五险,我是外地城市户口。公司只有五险,公积金只给青岛市区户口员工缴纳。不给我们这些外地户口员工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由于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比例大,所以部分用工单位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其中三险或五险,住房公积金不缴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您好!我是克拉玛依一家民营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工作4年,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种行为时正当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我是一名刚和一家二级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有编制。单位只为我办理五险,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其他在编人员均无住房公积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请问个体户是否在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范围内?
你好,我是贵阳的一个体户,经营时间不到三年,请了三个员工,近期有一个员工因有违规行为被我店劝离,现在该员工要求我支付他在此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该员工现在是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每月养老保险是248.83元请问个体户是不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内,如果是,现在该员工的情况我们该以何种标准来处理?另外
您好。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名聘用员工。 我2007年7月参加工作到现单位,2008年1月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该合同没有填聘用日期的终止时间且是一式一份,也没有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的签字,盖有单位章。目前,该合同在单位手中。 我想请问,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吗?现在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按固定期限合
公司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的最低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合法?
我跟公司签订的是正常的劳动合同,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国家和当地城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本工资的12%缴纳,而是很低的一个公司自己规定的基数为我缴纳的,并且事先从来没告知过我,没签任何这方面的合同,这样合法吗?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我应有的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护自己
1在试用期内,公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必须的吗? 2如果不是在月初入职,例如在15号入职,当月的社保如何计算? 3,公司解释说试用期的保险是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的,但是试用期我只拿到正常工资的80%的钱,并没有额外支付保险的金额。公司解释说保险包含在这80%的工资里,请问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公司是不是违反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