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劳动能力鉴定十级今年6月下来了,劳动仲裁单位不认可,现在要求重做,我该怎么办,重新鉴定我能评上么,谢谢!
我是一环卫工人,于今年1月30日凌晨上班时被出租车撞成右胫骨平台骨折,经劳动部门鉴定后为十级伤残,可就在8月3日单位给我办好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后,于3日的下午打电话要求我上班,说是已经终结治疗,其工伤待遇也结束了,必须要上班才能有工资。可我因右膝盖处依然肿痛,于7月17日在一专家骨科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1
我弟在山东省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遭遇不公正待遇,他本身是尘肺病一期,在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肺功能检测中结论为“中度偏低”,按规定,尘肺一期且肺功能中度损伤劳动能力应鉴定为四级,但再次鉴定结论为伤残六级,我弟该怎么办?
我是3月份受得伤,6月底工伤认定结论下来,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在5月份被收购,人员都被合并到新公司并进行重组,工伤的后续事宜也交由新公司的人力办理,新公司的人力说由于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是老公司办理的,名称也都是旧公司的名称,所以无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我现在刚做完手术在家休养,我现在的社保也是有新
我是3月份受得伤,6月底工伤认定结论下来,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在5月份被收购,人员都被合并到新公司并进行重组,工伤的后续事宜也交由新公司的人力办理,新公司的人力说由于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是老公司办理的,名称也都是旧公司的名称,所以无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我现在刚做完手术在家休养,我现在的社保也是有新
目前公司一直要求上班,但总感觉行动不便比较危险(这是二次骨折),想请假再修养短时间公司不给予,目前想离职,所以想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二次手术费也不打算要了,只要要回三个“一次性”就可以了。二次手术后果愿意自负,不知道可否提前给予劳动能力鉴定。 就想先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就一切就都解决了!如何让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