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5月结婚,在婚前我有个人存款,并且在父母还给了一些钱作为陪嫁(双方曾经约定此款只做为结婚后双方父母以后的看病钱),我的个人存款用于了婚房购置家电等,同时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了结婚首饰及婚房装修和婚后旅游等。婚后我们的存款来源为:双方父母给的改口钱,男方给的旅游费及结婚当日亲戚朋友给的礼金,和双方工资。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表示我只可以带走我父母先前给的陪嫁钱,剩下什么都不给我,包括我个人存款购买的家电等,现在男方把我们现剩余的存款全部取走转移。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财产应该怎样分割?我看过婚姻法,知道彩礼及婚前存款均属于婚前财产,男方这样做对吗?对于婚姻法我理解有误吗?
婚前婚后,双方父母均为对方子女赠予了物品,手表及皮草等,需要归还吗?
婚前老人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后共同还另一半房贷,两年后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婚前老人支付一多半房款,婚后共同还另一半房贷,两年后办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结婚时男方家出钱买的,女方出装潢钱(结婚证日期在房本日期前),写的男方名字;另一套是结婚几年后借钱买的房子,写的男方名字。请问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债务如何处理? 请问两套房子是否是共同财产?怎样鉴定的?
夫妻离婚已有几个月了,因男方上网遇有第三者,并经常相处,去年男方骗女方说:那个女的要我两离婚,并且要把财产都归于我的名下,不然她就要到法院告我。女方为了挽救这个曾经付出了心血的家,加上孩子正在高三读书,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就信以为真地按他的要求答应了离婚,并在离婚前订有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发现哪一
我在婚前有一家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我每个月领5000的工资。 婚前我的几张银行卡中有存款100万左右. 婚前我有两套全款付清的房子,在婚前我老婆买房时我出了一半,当时说是借的。 婚后所有日常开支都是我在出。老婆有工作,其收入仅用于她自已开销。 婚后一年多过得不开心,感觉两人性格不合适,想离婚。请问如果离婚
男女双方已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签定房产归女方. 当时未过户,现想过户,但房产证丢失,也已无法与男方联系. 想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请问这样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怎样办理? 想自己去法院起诉,不想请律师的。 麻烦能不能说的仔细些,好准备充分一点。 谢谢。。。。。
我是男方,我有两个孩子,老大八岁,老二未满周岁(六个月),因为事事岳母都要介入,导致两人感情破裂,现已分居半年了,我做多年买卖,也有一定的积蓄,都放在她手,在我俩的名下有一处房子,是2009年买的,她竟然说是借钱买的,说手里的钱都花了。我想问孩子多大能离婚,这种情况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双方结婚后各自管理个人财产,家里的开销,属于AA制,女方挣的比男方少,但是承担家务比较多,为生育,每月吃中药2000元也是女方自己承担,所以没有什么存款,双方无子女。目前打算离婚,男方坚持认为个人的工资不应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多次把个人存款,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借个同学和父母,现在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