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家有两个儿子(大伯跟我爸)10几年前有两块公家地(一块空地,一块是老屋大家一起居住的),另外各自还有一块自有地。当年我大伯有钱先建新房,大伯犹豫建新房在哪里的时候,我爷爷说:就你俩兄弟,两块公家地如果大哥要另外一块地,弟弟(我爸)就要老屋这块,随你们选择,最后我大伯就选择了老屋以外的那快地,时间一晃过去了,至今土地增值,我大伯发现老屋那块地比他当年选择的(大伯现在居住)地皮稍微面积大些,就否认了我爷爷当时说过的话,硬说他还要平分老屋那块地,因为爷爷当时说过怎么分的,我们现在不同意跟大伯平分老屋,请问我们怎么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地权(对了,我大伯还立过字据,盖过手印,同意老屋给我们的)只是他现在很不讲理想翻话而已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的地皮被别人冒充去买了, 人没抓到,把地皮买给了甲方,甲方也办好了土地证。和甲方打过官司,法院判给了我。甲方申诉到中院,用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提出3点。1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 以合格的价钱转让 3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
您好!各大律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就是我家的地皮,是在2000年的时候买的国有地皮。刚买的时候是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准备做的时候我一个亲戚说想一起到这里做房子。意思就是将这块地皮做两套房子。后来我爸爸,也同意了。但是我那个亲戚给我爸爸的钱不足。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去半房产证。还是以前的批书而已
您好!各大律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就是我家的地皮,是在2000年的时候买的国有地皮。刚买的时候是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准备做的时候我一个亲戚说想一起到这里做房子。意思就是将这块地皮做两套房子。后来我爸爸,也同意了。但是我那个亲戚给我爸爸的钱不足。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去半房产证。还是以前的批书而已
您好,两家在开发商那买的地皮修商品房,陕西省的,房子是南北走向,东西开门的,但是两家之间之隔1米,会影响到采光和通风。我家修的是正房,在这一排的第二家,他家的正房是第一排的面朝南,又把我家房子后面的地皮买去建房,后面那不是开发的街道只是开发商想搭售的。街面上的房子都是四层半。我家先修的,他家修完他的
刚开始口头约定弟弟出钱,哥哥出人合作做海带,生产后本钱除外,其余利润与固定财产各人一半;头三年只拿回差3000够本钱的钱,剩余的利润被哥哥拿走,大约有3万;第四年弟弟用固定财产里占的股份雇用其姐姐跟哥哥合作,到年底因为跟哥哥发生年尾结账纠纷,姐姐不做了,且哥哥在结账时只给姐姐分了那一年的利润份额,而没给
别人毁约么按合约办 超出合约20公分 当时么买之前说他只要3米 但是骗着我婆填这3.5的合同 还说留一个门 但是这都么做到 最后超到快4m了 现在不买了可以么 别人房已经该起来了 要赔偿么
别人毁约么按合约办 超出合约20公分 当时么买之前说他只要3米 但是骗着我婆填这3.5的合同 还说留一个门 但是这都么做到 最后超到快4m了 现在不买了可以么 别人房已经该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