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是人跟受害人以交往共同建立婚姻关系。前后陆续以开公司为由,以周边朋友救济帮助
当是人跟受害人以交往共同建立婚姻关系。前后陆续以开公司为由,以周边朋友救济帮助,以其他非法生意投资为由。让受害人帮其贷款申办信用卡透支,以及透过民间借贷和亲友借款帮忙,甚至受害人亏空挪用家人的钱帮其当事人。直至后面近四五个月时间当事人以繁忙出差为由,还款状态处于逾期直到现在拒于履行还款。双方从交往期间,直至受害人现在发现确认当事人有八个案件执行判决,受害人合理怀疑当事人以骗婚假借投资开公司为由,骗取钱款处理自己被判决的欠款。实质上并没有成立公司的事实存在。当事人家属的口头陈述近半年没有收入吃喝赌。如何界定欺诈方法。受害人借款总额60多万。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语音和银行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诈骗报立案
男女朋友关系买房,共同按揭,男方交付首期,如果结婚,以后婚姻
男女朋友关系买房,共同按揭,男方交付首期,如果结婚,以后婚姻破裂女方可否分得一部分房产
我朋友以帮我侄子读书找关系为由,说他有个朋友认识副校长,陆续从我这里骗了十万块钱说是送礼请客
我朋友以帮我侄子读书找关系为由,说他有个朋友认识副校长,陆续从我这里骗了十万块钱说是送礼请客,后来我问了他说的朋友,那个人说自己不认识他,根本没有为别人读书找关系的事,但是我又没有我朋友从我这里拿钱的证据,每次都是我给现金的,现在我朋友人跑了,我能告他诈骗罪吗?派出所会立案吗?
两个朋友主动要与我合伙开公司,原因是我个人关系拿下一个项目并且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两个朋友主动要与我合伙开公司,原因是我个人关系拿下一个项目并且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请问这种合伙方式该怎样出资?股份、利润怎样分配?公司怎么管理?最应该注意什么?请大师指点。谢谢!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至甲所发定位地点游玩,目的为上山打栗子,为三人共同确定。途中,受害人邀请自己好友丙及其小孩同行,由乙至丙家将其接出。至定位地点,却是水库,且水库周边有警示标志禁止钓鱼游泳,而甲在此钓鱼,并没有如前所说上前打栗子。之间,丙短时离开,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至甲所发定位地点游玩,目的为上山打栗子,为三人共同确定。途中,受害人邀请自己好友丙及其小孩同行,由乙至丙家将其接出。至定位地点,却是水库,且水库周边有警示标志禁止钓鱼游泳,而甲在此钓鱼,并没有如前所说上前打栗子。之间,丙短时离开,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至甲所发定位地点游玩,目的为上山打栗子,为三人共同确定。途中,受害人邀请自己好友丙及其小孩同行,由乙至丙家将其接出。至定位地点,却是水库,且水库周边有警示标志禁止钓鱼游泳,而甲在此钓鱼,并没有如前所说上前打栗子。之间,丙短时离开,
丈夫与我婚姻中向小贷公司借钱,找朋友担保,我不知情,现未还,我被告有共同还款责任
丈夫与我婚姻中向小贷公司借钱,找朋友担保,我不知情,现未还,我被告有共同还款责任,但被告前我已与他离婚,请问我有责任吗
我的前妻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借贷用于公司经营,后经营失败无法偿还借款
我的前妻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借贷用于公司经营,后经营失败无法偿还借款,对方起诉法院后判决我前妻和她的合伙人偿还借款,判决书中没有我的名字。我与我前妻离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共2套房产每人1套,原来登记在谁名下的就归谁,但是现在法院要拍卖登记在我名下的房产,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另外法院没
我有一朋友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业务,公司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为由吸取公众存款
我有一朋友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业务,公司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为由吸取公众存款,然而不到一年老板携款潜逃.现,我朋友已被挂网上,银行卡也被冻结,请问向他们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要承担一定责任吗有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