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简单说一下我面临的问题。 我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四人:奶奶73岁、父亲49岁、母亲48岁,我26岁。我奶奶曾生有一女即我姑姑,现年56岁,城镇户口,目前在县城生活;我父亲不是我奶奶所生,是由我奶奶抱养长大。我父亲1982年成家时,我姑姑已出嫁,常年在自家生活,几乎没尽到赡养我奶奶的义务;我父亲母亲成家以来,我奶奶一直居住在我家,我父母一直承担了赡养我奶奶的主要义务,并且代表我奶奶将其应享受的农村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等政府扶助救济性资金全部领取后如实交付给我奶奶。 今年5月,我奶奶听信我姑姑唆使,在未和我父母商议的情况下,自行找到村委会、乡政府要求和我父母分户,我父亲在收到村委会的通知后,同意分户。今年6月,我奶奶分户成功后,即搬到我姑姑家居住,其所享受的政府补助资金一切问题均自行办理,我父母未再插手。目前,我姑姑以我父亲母亲不赡养老人为由,要求我父母支付给我奶奶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并且声称,若不支付,则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我向律师咨询一下,我父母可否拒绝我姑姑提出的要求?若拒绝后,我姑姑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我父母应当如何理由辩护?
我父亲今年因工伤去世,私下协商对方赔付75万元。现在对爷爷奶奶的赡养问题还有待争议,爷爷今年79岁,奶奶76岁,有两儿两女,请问按法律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费用?
膝下原有四女一男,儿子当兵后殉职,按国家政策家中可有一人可安排至城里工作,最后大女儿被安排至工厂工作,现老人事已高,年近九旬,老伴去世,其他女儿以当时只有大女儿享受了政策,不愿意赡养老人,但仅凭大女儿一人也无力赡养,怎么办?
爷爷奶奶都生病,叔叔就不想爷爷奶奶住他家院子里,可是爷爷奶奶住的是他们自己以前建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由爸爸和叔叔家一对半年赡养,如果把爷爷家的房子扒的,扒的以后那块土地我叔叔家应该没有权利占有吧?
1、有个亲戚,家里有一个女儿。女儿是抱养的,无其他子女。母亲对女儿很好,父亲对女儿不好。从小到大父亲不给女儿一分钱花,也不抚养女儿。现在老两口有一套房屋,是父亲名字。在家庭户口薄上除了有一家三口的户口外,还有父亲弟弟家侄女的户口。侄女在户口上是以长女身份存在的。我想帮这个女儿问一下,父亲的侄女,也就
现有一80岁老人,因意外至脚骨折,生活暂不能自理。老人有两女儿(已嫁)、两儿子(已故)、一儿媳、两孙子。现情况是老人在家养伤,因小孙子暑期在家故由小孙子一个照料,大孙子在外务工且工作状况不稳定加上已到已婚年龄正在努力赚钱结婚,儿媳在外务工赚钱养家供小儿子读书;老人两女儿大女儿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小女儿家
老人丈夫去世,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不赡养老人,一直由女儿照顾,老人能起诉二个儿子,不起诉女人吗
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有4个子女,现在住在其中一个子女家中,其他都距离比较远,又很不方便,现在要求子女轮流陪护,不让请保姆,不去养老院,请问如何解决?
2000年的时候,爷爷退休的单位分了一套66平的福利房当时需要交30000元钱,然后我老姑就拿了23000元,爷爷拿了7000元,然后爷爷在2004年就去世了,当时父亲在整理爷爷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爷爷的遗嘱,内容大致是说他和奶奶在世的时候他的房子和奶奶有居住权,等他们二老都去世以后房屋产权归我老姑所有,我父亲姊妹总共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