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一处法院拍卖的房子,我去交取暖费,供暖出说原房主有一年的陈欠要我交,如果不交,不能供暖,问题该如何解决,请专家赐教~
律师您好。 我在2008年7月3日获得产权证,在近期去收费点缴纳2009年供暖费时,收费处人员说房屋户主名字仍为前房主,且欠费3年。我拒绝缴纳前房主欠费,收费处人员说应当由我向前房东索取欠费。而且收费处员工还说如果前房东不缴费就应该由我缴费,而且说房屋过户也需要有他们出证明,如果我不缴费供暖中心将不出具证明。
我刚买1二手房。前房主说前两年没有住人,取暖处于报停状态。我信以为真,交易前没有查询。我五一前入住后,交暖费时,被告知其欠两年暖费,如不补交,则今年不能供气。我与前房主交涉,其不合作,不补交。此问题不解决,我今年冬天则无暖气可用。问题该如何解决?请专家赐教。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2007年6月份在塘沽向阳三星里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原房主欠暖气费和水费,他当里说过几天会去补上,可是我们后来去交暖气费和水费时,他的还没有补上,我们的也交不了,给他打电话,他老是推拖没有时间,过几天去,现在都过去三年了,也没有补上,我们是每年都去交,可是每年都是一个结果就是:原来
我住永泰园,小区是以中央供暖方式供应暖风,业主再需用电将暖风吹入家中;物业以每平米30元,北京市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如再加上电费已远远高出北京市的收费标准,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业主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才买的2手房.就怕有麻烦还是找的中介买的.交接的时候前房主有去年的暖气费缴费单,就没去取暖公司查.今年10月缴费时.供热站说欠3年暖气费让我补交.我找前房主让他补交,因为当时有合同说没有暖气什么的遗留问题.他拒交说是他的前房主欠的.和他没关系.还说什么开发商阿,这啊那啊就是不解决.中介也不给解决.反正都是拖都不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大学的大三学生,学校位于辽宁省市区,自从去年搬到现在的这个宿舍以来,宿舍温度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们,宿舍内有个阳台,暖气就装在阳台玻璃下面,阳台与内间也没有装门,而且冬天里暖气温度仅仅是“不冰手”,尤其在今年冬天,每天早晨位于暖气正上方的窗户都是里外两层冰,我们平时在宿舍都是羽绒
我住的小区2003年集中供热后,到2007年供热还行,我也正常缴费,到2008年,突然供热不行,连续3年申请测温,供热站仅在2008年来过一次,之后就以各种借口不来了,我也连续几年未交费,2011年,由区政府投资更换管道,供热也行了,我想只交2011年供热费,可以吗
在2011年11月1日供暖当日,我家暖气爆裂导致自家与楼下住户被淹,损失惨重,当时还有很多家暖气爆裂,且都是2楼、3楼,我们当时于热力公司协商未果,现在热力公司让我们上法院告状,并声称法院让我赔多少,他们就赔多少,请问您这样的官司如何打?怎样能胜诉?
我的工伤等级已评定为七级,如果我和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进行赔偿?具体有哪几项赔偿?我还需跟公司签订哪些约定才利于我今后的工作不受到影响?(注:我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