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 第一,在我已经递交辞职信准备离职期间,公司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为妇联,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有劳务公司),并交纳保险,因为我马上要离职所以不想签订合同缴纳保险,但公司要我签合同并保证不给我开通保险账户,我也在签合同的时候声明放弃保险(但声明手里没有,不过有证人,和我一样情况的同事),但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依旧为我开了保险账户,并且一直欠费。 第二,在我离职到今天已经接近一年,公司从来没有告知我已经被开通保险账户,直到本周一我去人才自己想开账户,才发现已经被公司开账户并且欠费一年(缴费单位是妇联的劳务公司) 第三,公司不仅没有通知我,而且把我所有的手册,医疗卡全部弄丢失,无法找回 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这一年的欠费是不是应该由公司或劳务公司缴纳?我本人是直接去公司应聘、上班、离职从未单独跟劳务公司接触过,而且根本不知道劳务公司的存在,如果这件事我想起诉,应该起诉谁,要准备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胜诉吗?谢谢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社保的问题。我刚刚离职,我的前单位是在朝阳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给员工上的保险。现在我离职就要涉及到保险暂停,管人事的说她给我在社保做什么减少就行了,然后我到了新单位后,由新单位凭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继续上保险。我的问题是,我的新单位不负责上保险,我如果自己想续交的话怎么办?原单位不
公司现没有给员工上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的形势发给每个员工工资中。公司现在要求每个员工写个说明,说明中写到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提供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导致公司不能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此来证明公司每个月都给了保险的福利,请问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员工起诉的话,公司能将些说明来证明已经给了保险吗?
我去年六月份到一家公司上班,直到今年1月份才给上社会保险,今年7月份因为与单位发生争执所以辞职了,我是农业户口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把以前的保险不上吗?如果不能不能不能要求他给我补偿?
我是2008年11月8日进入宁波姜山某工厂上班 在我上班期间 工厂未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 多次催促厂方需签订合同 未得到厂方的重视至今未签订,在今年2月底 由于我身体的原因 辞职了 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把厂方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仲裁委员会调查 我所工作期间的工资有另外一家工厂所发,最后我把两
本人自2007年5月至今在某制造公司上班,上班期间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三年来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没买任何保险 。 请问像这种情况怎么向公司索赔?
用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关经济补偿吗?
本人是2008年7月22日至今都在杭州的一家某物业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都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要是可以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 希望各位律师能详细的为我解答问题 事情紧急 非常感谢
专家: 您好! 从06年至今,我服务于目前的单位,由于目前公司架构调整,出现人员剩余,我们经理想要我走又不想支付补偿金,于是采取了技巧措施,希望借此让我自己辞职。我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几年公司没有按照我的实际工资3000缴纳社保,而是自行核定了一个低于我实际工资的基数2000。我想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