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协议 甲方(抵押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抵押权人): 住 所 地: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方式; 1.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产权证号为 的房屋抵押给乙方. 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2.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车牌号为 的 车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3.甲方同意以其名下合法拥有的 市场价值为 抵押给乙方. 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 甲向乙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如无完全还清,乙方变更为抵押财产的所有人。 1.自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如果甲方到期未按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乙方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甲方未付而应付的款项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另行追索 四、抵押登记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若乙方要求进行抵押登记,则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 2.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及其他与抵押物有关材料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续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1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面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 另双方约定按每日按抵押财产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六、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六年前,A公司与我公司共同出资联合竞买一处房地产,我公司占三分之一,该房产证土地证暂时办在A公司名下,现在A公司已与我公司进行了房地产分割,现在发现,A公司在一年前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该处房地产全部进行了银行贷款抵押,我公司要求银行对我方财产进行解押,银行拒绝办理,问:这份抵押合同有效吗?可以起诉要求
本人做无抵押贷款找的是担保公司,是先签合同呢?还是担保公司给我打完款我在签合同?
本人做无抵押贷款找的是担保公司,是先签合同呢?还是担保公司给我打完款我在签合同? 担保公司一致让我先签合同,在给我打款,说能保证款到,之后再给他手续费,我想如果我签了合同,款不到!岂不是我欠担保公司的了吗?
请问,商服房,房产证还没下发,有购房合同,以及交款收据,可不可以办理抵押担保,抵押登记应该在什么部门办理,民间货款,给办理抵押登记吗?急盼回复,谢谢
他项权证, 抵押合同 都已齐备! 并且,抵押合同当中 明确了 借贷内容! 这种情况下,还用不用再写一份借款合同! 法律角度考量,单纯的抵押合同行不行1
房屋他项权证上登记日期与最高额抵押合同上的担保日期不一致,哪个有效?
借款合同:2011.01.01—2011.12.31,借款金额350万。 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01.01-2013.12.31,担保金额350万。 上述两合同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上登记期限为2011.01.01—2011.12.31,担保金额350万元。 请问 (1)如果借款人在2011.12.31全额还款,银行可否在2012.01.01—2013.12.31期间(
去年我们单位七个人用工资本给某人担保总额30万。我是已婚的,但我妻子不同意我做担保人,所以贷款人就弄了个我单身的户口簿,以我未婚的名义担保,请问这样的担保合同有效吗?我妻子不知道这件事。
用购房合同为朋友做了反担保贷款,抵押未进行登记。前些日子由于办理房产证将购房合同借出(借据上购房本人未签字),房产证办理后尚未归还担保公司。现朋友资金出现问题,可能无力偿还借款,请问,朋友若到期未还款,我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