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了一次,为什么还要第二开庭,第二次开审是在审理一次吗?还是宣判?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了一次,为什么还要第二开庭,第二次开审是在审理一次吗?还是宣判?
我是一名教师,为了维护学校治安,被校外人员打成轻伤(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公后被告人外逃,法院做出终止审理。两年多,被告人未回家,因此法院电话通知我去撤诉。撤诉后不久,被告人回家了。因此,我又拿着材料到法院起诉,但是立案庭不予立案(立案庭庭长与被告有亲戚关系),立案庭庭长说和院长商量了,此类案件不
有关于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在镇法院判不离。一年后再次起诉还是在镇法院开庭.为什么不是到高一级的法院
二审不是要到高一级的法院么?我就觉得奇怪了!感情早已不存在了!要是他们还是判不离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 离婚纠纷前,被告性格不好,人品素质差,张口就骂人,对婆婆打骂,家务事不干,在外打工期间与别的男子经常通话,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暧昧,双方频繁联系且夜间外出,有时夜不归宿,已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而被告不识悔改,孩子也不管不问,还多次主动提出离婚。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因女儿(婚后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里的三日包括节假日吗?
案件才审理一次 法官说让回去好好想想 他进修10日后回来判决 那还会2次开庭吗
案件才审理一次 法官说让回去好好想想 他进修10日后回来判决 那还会2次开庭吗
张是开出租车的,10年7月因为帮别人运输偷来的东西,被判了四年,主犯一共参与了9次,张参与了6次,都被判了4年,为什么?开庭公开审理可以不通知家属吗?应该怎么解决?
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在三月以内得审理完毕,这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吗
我有一个劳务纠纷的案件,从立案到现在以三个月零十多天了,光开庭就已达2月了,那次问法官他只是说我们会尽快处理,我说时间也多长多长了,他说知道,这也在他们的审理范围内,我想问一下,法律规定的结案时间除不除去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延迟期限,谢谢。另外我想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