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婚前共同出首付,用男方个人名义公积金贷款,房产证能否写双方名字?如不能,具体如何操作来证明这套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按揭房,在耍朋友时个人向女方家庭借了三万元用于购房,且个人出据了借条,结婚一年离婚,离婚后共同生活了两年半,所有债务及按揭款均由一方履行,另一方未履行任何债务,而离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努力把家庭重新建立好,育有小孩一个三岁半 ,但在此期间一方感情不忠,且书面作了承诺,承诺放弃离婚协议
准备在广州买房,但户口不在广州,女友户口在广州。按广州的限购令,只能写女友名字。马上要交首付了,现在拿结婚证来不及,所以没法写两个人的名字。怎样能证明这房是我买的?让女友写张借条?还是做个财产公证?如果公证大概费用多少? 办理协议是否需要拿到房产证后才可以? 什么样的材料可以作为我出钱的证据?汇款单
标 题: 婚前买房,房屋合同写的我是的名字,婚后办的房产证,双方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么
我结婚前家里给我买的房子,都是我家一手操办的,由于购房合同上是我的名字,婚后办的房产证是双方名字,我还有个兄弟,也结婚了,家里只有一套房子,还没有分家,请问以下,我兄弟有没有份
我丈夫婚前向他父母亲戚借款购买房子,该借款用于付首付。婚后,我丈夫还贷款和亲戚债务,我负责家庭其他开支。该房产所有人为我丈夫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划分? 那么我们婚后还的钱,应该属于什么?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划分
婚前我已去世父母已把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婚后这个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几年后会变成共同财产,还有是不是我死了,这房只有我老公继承我这房屋呢。
我老公将婚前买的房A卖后,用卖房的钱购买了婚后房B(支付了B房部分房款),B房现在有房贷尚未还完,A和B房的房产证名字都是我老公的,且我都没有参与还贷,问题一:B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二:若属于我老公共同财产,那么在没有还清房屋贷款时,如何能是房产B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公正、协议等。
结婚后,我老公将婚前买的房A卖后,用卖房的钱购买了婚后房B(支付了B房部分房款),B房现在有房贷尚未还完,A和B房的房产证名字都是我老公的,且我都没有参与还贷,问题一:B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二:若属于我老公共同财产,那么在没有还清房屋贷款时,如何能是房产B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公正、协议等。问题三:A
男方在婚前支付房屋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房产证也是婚后办理,贷款部分是婚后付清,而且是男方公积金还贷,请问此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如分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