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
登录        电话咨询

本人有借网贷,收到短信如下“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

本人有借网贷,收到短信如下“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我所受原告方委托起诉张福明在《白卡APP》贷款平台贷款诈骗一案,将预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判,请做应诉出庭准备。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以信件的形式已寄至你的户籍所在地。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判决结果由当地强制执行局强制执行,上报全国公安金融诈骗通缉犯名单。将本人身份证挂公安网追逃。一经逮捕你将面临监禁。(庭前调解李助理: 13802571590) 如非本人请如实转告当事人!”请问是否属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提问人:晓天
提问时间:2017-09-15
相关咨询

你好,今天我收到一条法院开庭通知的短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内容如下

你好,今天我收到一条法院开庭通知的短信,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内容如下。开庭通知: 开庭日期:2016年10月13日 开庭时间:15:00 开庭法院: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 案由:贷款恶意拖欠 被告:杨能超(530422199601240355)旁听:王芳 杨正林 张菊花 原告:深圳普惠快信金融有限公司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

ask20161011rci 已过期 2016-10-11 回复(4)

被告朋友收到短信通知开庭这个成立吗

被告朋友收到短信通知开庭这个成立吗

ask20161102ifu 已过期 2016-11-02 回复(12)

被告朋友收到短信通知开庭但是没有收到传票这个成立吗,这个会不

被告朋友收到短信通知开庭但是没有收到传票这个成立吗,这个会不会直接判定缺席呢

ask20161102ifu 已过期 2016-11-02 回复(9)

您好,我朋友从平安贷款没还,现在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要开庭,并且我也是被告

您好,我朋友从平安贷款没还,现在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要开庭,并且我也是被告,我要怎么办呢

ask201611148c6 已关闭 2016-11-14 回复(0)

我收到短信如下:通告:吴琼,关于你涉嫌华夏银行信用卡诈骗一案

我收到短信如下:通告:吴琼,关于你涉嫌华夏银行信用卡诈骗一案,自收到此通知三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法院传票将送达至你原资地址。如被告方拒不出庭恶意躲避,则可当庭宣判被告败诉,所有欠款将强制偿还且冻结你名下所有资产,及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根据我国《刑法》第

ask20170105m4y 已过期 2017-02-22 回复(10)

我叫张振兴,今天收到这个短信。 开庭通告:被告人 张成铭(2

我叫张振兴,今天收到这个短信。 开庭通告:被告人 张成铭(230404199707270516及家人,我所受金融公司委托起诉 张成铭 合同贷款诈骗一案,将预定于2017年02月28日上午10点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请做应诉出庭准备。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判决结果由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上报全国公安金融诈骗通缉犯名

ask20170222f6e 已过期 2017-02-22 回复(3)

被告拖欠佰仟金融公司贷款,当时留了我的号码,我并不知情,今收到要开庭短信

被告拖欠佰仟金融公司贷款,当时留了我的号码,我并不知情,今收到要开庭短信,我是被告证人,我在外地,一定要出庭吗?我没签名有连带责任吗?

ask201705162em 已过期 2017-05-16 回复(1)

关于你恶意贷款一案号开庭,被告人及被告证人均未出庭现,已按照缺席审判处理,作出的判决如下:1

关于你恶意贷款一案号开庭,被告人及被告证人均未出庭现,已按照缺席审判处理,作出的判决如下:1.需在本月24号内归还全部款项给平安 2.在两天内向法院支付2万的罚金(包含双方的诉讼费,法律文书工本费,法院判决罚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将按照刑法313条拒执罪进行依法拘捕,启用强制执行程序-- 1.向中国人民银行申

ask20170718m5h 已过期 2017-07-23 回复(6)

收到短信“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

收到短信“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我所受原告方委托起诉张福明在《白卡APP》贷款平台贷款诈骗一案,将预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判,请做应诉出庭准备。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以信件的形式已寄至你的户籍所在地。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

晓天 已过期 2017-09-15 回复(3)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我所受原告方委托起诉张福明在《白卡APP》贷款平台贷款诈骗一案,将预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判,请做应诉出庭准备。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以信件的形式已寄至你的户籍所在地。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判决结果由

晓天 已过期 2017-09-15 回复(7)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
在线咨询律师
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