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想咨询您一个关于购买二手房的事项。我是买方,上个月经中介介绍购买一套二手房。前期各项程序都办好了,购房合同签完后,房东也跟中介委托的中间担保公司在做过公证,目前是担保公司在中信银行办理贷款时出现一个问题,银行方面要存一笔首付款在银行监管一个月才可以放款,但签购房合同时已经转了20万首付款给房东了,当初担保公司承诺只要有银行转账的凭证就可以放款,现在放不了款,中介又委托了另一家担保公司做,新找的这家担保公司找另一家银行是可以直接放款的,但必须要求房东再上来做一下公证才可以,但现在房东就是不上来,他的理由是之前做过一次,除非再给他两千五才愿意上来做公证,不然他就一直拖着,我认真的看了购房合同。合同上面这两项内容: 1、甲方(房东)应配合乙、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2、甲乙双方提供丙方交付的相关材料,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或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处理,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 3、甲方出售之房产现抵押设定在银行。甲方解押方式为:甲方委托丙方指定担保公司解押。解押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垫资解押之前,甲方在原货款银行的月供及提前解押的违约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现在情况是否可以判断为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引起,还是说属于房东故意不配合延迟时间。
律师好!咨询关于二手房“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我和另一人同时看上了一个房子,他比我早一天,因为他的钱要过几个月才能用,所以现在还不能买,所以他提前一天先租上了,我第二天去看的时候觉得比较满意,所以就定下来了,已经和房主协商好准备办手续了,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方签订放弃购买权的协议么?如果不签,对方起诉的话算交易无效么? 同等条件是指什么? 像我的
我家于今年早些时候买了一套二手房,没经过中介。当时上家承诺会将车棚一并给我们,却没有立字据。现在上家不承认车棚之事,不肯将车棚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愿意花费一些代价,怎么做最好??) 现在我们已经找他谈过很多次了,可是上家过高的抬车棚的价.(上家的报价不切实际。我们不能接受。)这样还有协商的可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房子是2003的门面商品房按揭的,没有产权证但是有买卖合同现在要出售。第一个问题:现在补齐房贷是否可以拿到房产证。第二个问题:如果拿不到房产证要需要怎么交易。第三个问题:要是需要公证,买卖合同是否要更换买房人名字。相关的法律知识懂的不多 请说详细点。
请问买了套二手房,首付在什么时候付算正常?合同上写的是要在与银行或者金融代办机构签定合同时,但是后来中介和前房主协商后同意过户前付,现在钱也给他们了,房子也过完户了,他们又以没有按合同上写的时候给他们首付为理由起诉了我们,我们有胜诉的可能么?还有,这里面我有责任吗?是不是应该是中介的责任? 今天我拿
事情是这样我有一套房子,买房要贷款买这套房子,当时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中介说银行在放款,没问题的,所以在6月4号我和买房进行了过户手续,可是过完户去银行一问,说由于国家调控政策原因,银行系统暂时关闭了,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爱人于2010年12月4日突然离家出走,其家人至今仍称不知道其去向,我也联系不到她,有一个10岁的女儿也留给了我,和她家人提出离婚其家人不于理会,我想问下,我们应该怎么去办理手续,我能不能向其索要她离家出走这其间孩子的扶养费用?她没有工作,33岁,伊春地区的扶养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她的行为算不算遗弃家庭成员?
12年5月6号,我婆婆骑电动车带着我五岁的儿子出去买东西,我骑电动车在后,回家途中,中午十二点左右在一个丁字路口,我婆婆与一位左拐的男士相撞,导到我儿子右小腿缝了三针,右前脑缝了一针,当然我婆婆也受了伤,那位男士毫发未损,昨天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是本地人的原因,又或许是他找了相关人员的原因,
离婚问题,我受够她们滚刀肉的家人,她们家还不说散,那意思是让你说散,那就请问律师:离婚我要是张口的话有什么损失?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只有8个月大的孩子,抚养费请具体详细的说一下。 在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