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包区义城镇居民,我家于2009年拆迁。只因为我爱人他是当年捐资买户口的,所以回迁时政府只安置了我爱人一个人45平米,3年了我和孩一直没有安置,每次到村里去问村干部说有,二期有而二马上要分房了又说要到三期。为了房子的事我们一家人几乎崩溃了。我们一家老小就分到了我爱人的45平米,我们自己又花七万块钱买了35平米。一家老小就住在这80平米的房子里。当初没拆迁前我家有260平米的房子。而拆迁后我们的土地也被征了,而且我和孩子连12000块钱也没拿到。我想请问有关领导我们这种情况政府准备怎么解决,居我所知一个义城镇有几百户象我们这种情况的,希望政府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谢谢。
第三十三条,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请问一下这个周转用房指的是政府给我们的安置小区的房子吗?还是指没房子住临时租房子住一下的费用?
家事难断,还望各位路过朋友援手。 两年前我们的村子拆迁了(在宁波),直到今天老年的安置房总算落成,但对于安置房的购买,家里几户人却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安置房的所有人是我奶奶(拆迁时因为我奶奶的年纪达到标准,所以拆迁办给了我奶奶一个低价购买老年房的名额),我奶奶有四个儿子,大伯已经过世。在老年
有懂房产的律师吗?请教一下。政府建安置小区。我家旧房位于二期位置,去年被拆迁。拆迁没多少手续,被逼被骗,签协议后给的安置房在一期,说好是现房,这样躲迁费只有几个月。实际没有五证等手续还有严重质量问题。拖了快一年没解决好。说好先鉴定后维修,施工方又拖着不办。现在查了一下,政府未批先建,手续都正在后补,
您好我是辽宁铁岭的我家是去年动迁的,当时政府跟我们说回迁楼是自选的政府也给出一份合同,但是现在政府不履行合同办事 只给我们6楼没有别的选择 现在政府已经不搭理我们了 请问该怎么办
单位福利分房,已将产权买下,但居住面积低于法定人均的,仍有权获得拆迁安置补偿。请问这里指的居住面积低于法定人均的,具体人均居住面积是低于多少平米才可以有权获得本次安置补偿呢?
单位福利分房,你们已将产权买下,但居住面积低于法定人均的,仍有权获得本次安置补偿。法定的人均低于15平米以下,请问是一个家庭(三个人)低于45平米以下可以得到补偿还是一个家庭三个人加起来的总居住面积低于15平米才可以得到补偿?
本人于今年三月份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在签订购房协议书双方约定中有一条:购房者扣留五万元待房产证下来后,出卖方将房产证过户给买方时支付(此协议还在法律事务所做过公证);半年过后,卖方要求买方现在就得支付两万元,与协议相违背,请问买方是否可以不支付这两万元钱?若不支付,卖房在领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