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打了一场官司,有两个被告,可是法院的判决书只写所有的费用由两个被告承担,没有具体的写明各人应担多少责任,我觉得不是很清楚
一个民事案件,二审(地区)已终审,由于原告不服,一年后被告又接到省高院的传票,说到省高院参与调解,这
一个民事案件,二审(地区)已终审,由于原告不服,一年后被告又接到省高院的传票,说到省高院参与调解,这种情况可能吗?
一个案件已判决,被告不服,但已过了上诉期,可否另行起诉? 如果另行起诉,已生效的判决是否会继续执行(甚至申请强制执行)? 另行起诉 和 申诉 有什么区别 选择哪个好点呢?
杨律师,你好!今个月1号我和中介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凭协议,已交了三个月的租金,还有一个月的押金。但是今天,中介打电话来说,要我们半个月内搬走。我想咨询一下,现在中介有权要我们退租吗?还有就是违约的合理赔偿应该怎样计算。有什么办法我们可以不用搬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