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家酒店的前厅主管,今年2月份有客人来酒店定婚宴,当时并不是我接待的,不是我和客人谈的,但客人交了定金,是前台接待员收的定金,但是她工作疏漏并没有把客人定的婚宴日期登记,以至于我们在三月份的时候有客人也定了和前面的客人同样的婚宴日期。
我的工作内容里面是有负责谈婚宴,其他任何主管都可以谈,但是大家都不知道我们接重了婚宴。
这期间3月份客人来吃过饭,三月份来店吃饭的时候是我接待的,别给客人留了我的名片,所以客人就记得我了,当时是零点的,5月份来店吃饭,试吃婚宴菜单。
直到8月30日客人打来电话定桌数签协议,当天我恰好休息,我告知客人去前台就行,会有人接待,但客人过后打来电话说预订本上并没有客人定的信息,我也与酒店打电话确认过没有该客人的婚宴日期。当晚客人和我沟通我想实在是想不起来这位客人,但仍告诉客人我们会调查清楚并解决问题。
第二天上班,客人,经理,总经理全部都在,客人就是要在我们这里办婚宴,不接受我们给调到别的酒店,我们说给赔偿,客人人家也不差我们的赔偿,就是想圆满的在我们这把婚礼办了。
第三天上班,我被开除,我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我要求支付我的工资,但公司拒付,意思就是我的工资就当赔偿了,我没有和公司签合同,并且公司规章制度上面也没有要员工赔偿的这一条,一个半月工资加提成都被扣了,我想请问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那位收押金的前台已经辞职,公司3.4月份的时候曾经换过婚宴登记本,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时候抄漏掉的。婚宴登记本前台接待和各位主管,经理都有权利登记,涂改,并没有把登记本让我独管,我为什么要负这个全部责任?????就因为我给客人名片,客人记得我了?????
客人现在自己定到别的酒店,但是比在我们酒店多花将近5万元,我想请问我是否要进行赔偿,我该赔偿多少?
今天公司让我回去签字,说是赔给客人的钱让我签字做个证明,您认为我是否该签,盖给酒店的章不就行了吗,若是只让我一人签这里是否有问题?
摩托车撞上停在主干道边的大货车,责任怎么划分?大货车车主现不赔付医疗费用的先期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2010年12月15日下午5点30分左右,我姨妹夫驾驶自己的摩托车从杨家坪回北碚,经过北碚同xxxx配厂时,撞上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尾部,当时出现脸部大出血,送达医院检查后,鼻梁骨断裂,眉骨断裂,颈椎骨骨折。两天时间,已经花去5000元,现在医院开始停药,而大货车车主也没有垫付医疗费用。请问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还有
你好,请问在机场快速路下道转弯上,前方货车停车,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方追尾,请问责任怎么判 现在警察判了个主次责,我是后方车,车是3人受伤,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现已经在医院垫付了1万,没钱垫付了,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7月我父亲骑摩托车去进货在桥梁维修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该维修路段方,用了警示牌,不过是用碎石支撑的,石头都有10公分那么大,也没有设警示带。交警处理方面有:现在照片、法医尸体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过并没有事故责任鉴定书,没有说明事故原因,不过说是维修方造成的,也没有说是否是
我也是的,湖光文艺兼职,开始是叫我交38的邮递费,然后他们给我送书稿过来,最后又要交500-2000的安全金,我说我没那么多,他们说三百,我就打了过去,但是他们又说是一人三百,我问了客服,可不可以退,我不进他们公司 了,客服说可以全部退还,可后来又没有消息了。我打电话,他们一直说我违约,还要交什么违约金,可我
租房后太阳能漏水,太阳能公司说责任不在他,租房子的也说不是他们,我该怎么办
房子是在租房人租房后出现的漏水,太阳能在租房人入住前一个月就安装,都未出现漏水。后经太阳能维修人员维修说楼顶的螺丝为人为弄松,导致大量漏水。现已漏水300多元,这笔水费应该由谁来负责。注:有合同。上说明水电费由租房人承担。
1,如果用人单位反驳说当时有给员工,可员工确实没有手持合同,这样如何界定责任和取证呢?
下雨天我们在收货,他们要发货,我们说车装不下了,他非要装,然后直接上,我让他下车,他不下,然后骂我一句,我们吵了两句,那时候货已经装到我头部那么高了,他就站那货上边,过来揪我的衣服,我也拉住他的衣服,我们一起从车上掉下来,他手就骨折,随后在派出所,他家人非要让我赔钱,而且说是我们两个打架造成的,后来
车主和肇事司机不是同一人怎么处理呢?是肇事司机还是业主承担责任呢?
时间是今年10月16日下午5点,肇事司机驾驶捷达轿车在回工地道口左转弯将一辆三轮摩托车撞翻,将三轮摩托车司机撞折一颗牙齿,口里面有一处2厘米的伤痕。已经报交警,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保险公司介入。 我是车主,我将车辆租赁给单位,司机是单位雇用的,单位负责司机的开支。我想问问肇事司机和车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