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子女对父母遗产签署了分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父母去世,留下北京和重庆各一套房产,未留遗嘱,膝下有一儿(在重庆)一女(在北京),兄妹二人签署了一份分配协议,重庆的房屋归儿子继承,北京的房屋归女儿继承,协议未进行公正,请问:如果打官司,这份协议法庭认可吗?具有法律效力吗?会按照协议判决吗?谢谢!
父母离世前口头提及遗产分配,但未立遗嘱,也未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 目前有房子一套(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父母共有),银行存款30万左右。 子女4人,情况如下: 老大:女(父与前妻所生) 老二:男(父与前妻所生) 老三:女(父母共同生育) 老四:男(父母共同生育) 因为遗产分配有争议,当年父母在世的时
遗产无遗嘱 女方另嫁 财产怎么分配 有一子女 财产差不多都是
遗产无遗嘱 女方另嫁 财产怎么分配 有一子女 财产差不多都是男方资产
男方和女方共有3个女儿均已成年,俩人感情不和已分居超过10年无相互往来,女方并未参加葬礼也没有尽到义务。现在男方病逝,遗产该不该先给女方分配50%,再由女方和3个女儿共同平分剩下的50%。
父母房子拆迁,一方病故,一方健在,有三个子女遗产分配是按拆迁
父母房子拆迁,一方病故,一方健在,有三个子女遗产分配是按拆迁前还是拆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