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一位来店里工作仅仅5天的17岁小孩,因与一位25岁的同事发生口角,动刀将其扎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伤人的17小孩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死亡的25岁小孩已经送火葬厂,雇主承担了抢救所需的一万多元费用。问题是:雇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犯罪嫌疑人工作仅仅5天,未经正式录用,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请问:这种情况
班车是汽车租赁公司的,司机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汽车租赁公司将班车租给一家企业使用,并雇用这名司机为班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了,责任谁来承担?
雇员司机因为疲劳驾驶发生车祸,致使另一辆车的司机死亡,自己车的副驾驶员受伤,请问该车的车主与司机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律师你好!黄某自购罐车一辆,雇金某驾驶,金某在倒车进工地下货时,因对道路估计不足至车翻下坎,金某情急跳车被摔身亡,交警认定金某全责,车无机械故障,手续齐,问雇主该承担多少份额的无过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