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1940葬地坟,1960年起骨在旁边另做一地坟,面积约2平方米。
解放后,现地坟所处山权属于乙方。
今年清明时甲方修坟,将地坟周边3尺休整并种上柏树。但新修整新种柏树越过乙方山界进入丙方山地。现甲方与丙方就新修整越界山地发生权属争议。
请问现地坟周边3尺地方权属归谁?
甲方在新休整地坟时将丙方的油茶树砍死,然后休整并种上柏树。丙方不服将甲方越界柏树拔掉,不准甲方越界种树。
男方是当地地头蛇,女方老糟毒打。男方提出离婚且一儿一女不给,财产不分割,结婚13年,村子搬迁赔款不少。今天在当地镇法庭已开庭,男方在法庭上很嚣张,脏话满嘴,侮辱女方,休庭未果。女方很弱势,在法庭外法官和男方很接近。现在我们很担心法官不会偏向弱势群体,而会倒向地头蛇!女方只想要一个孩子,给孩子争点抚养费
相关消防条例《高规》GB50045和《住规》GB50386冲突的地方,应该以哪个为准?
《高规》4.3.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住规》9.8.1条规定:10层及1O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对于以上两条强制性条文,应以哪条为准?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纯住宅小区,设计院说由于是
我家与邻居家之前一直有矛盾,因他拿别人家东西,被别人发现,跟别人吵架,恰好被我妈看到,他怀疑是我妈通风报信,但根本没这回事,过了几天后,猜测变肯定,矛盾更加激烈,由最开始的争吵这件事,但又无凭无据,气不过,又拿“最开始”由他修的一条路找事,并亲手毁坏这条路,不准我家过,但这条路曾严重损坏,他不过这条
2011年7月17日我父亲走失,被送到救助站。次日救助站把人送到去东宁车上,我家是绥芬河的,我们从18日在东宁找到今日,没有下落。我想知道救助站是否有责任,责任多大,他们是否有义务帮忙找,如果找不到我们是否可以马上起诉他?
即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希望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有那些弊端,或是不合理不公平对我本身利益有危害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单位正式职员,岗位为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恪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婚后购买的房产由于政策原因只写了男方名字,夫妻写了个分配协议,但盖手印盖了二个地方还有效吗?
才买了套房子,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我就要求写了婚内财产协议,界定房子的产权是一人一半。双方均在结尾的地方签字,盖手印,但男方后来不小心在协议开始标题的地方多盖了个印,请问这样是否还有效,需不需要重新写一份。另外是写个财产协议好还是让男方写个借条对女方的权益更有保障些,谢谢。
您好,我是新疆财经大学09届毕业生,我毕业后由于单位没有要求便没有查找档案,今年考上了国家公务员,要用档案的时候去人事厅和就业管理中心找不到,再回学校找,几经周折终于找出当时学校寄送地址居然是我原就业公司名称上面加有山东省三个字,(我本人新疆籍贯,就业也在新疆公司)且无签收人等信息,甚至没有具体地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