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块宅基地,户主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和三个闺女。当时由于家里地方小,大儿子已经结婚,二儿子该结婚了却没有地方。村里当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分给大儿子一块宅基地,户主为大儿子的名字,后来三个闺女相继出嫁,家里只剩我们一家人和我爷爷,此块宅基地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90年我爷爷去世到现在一直没有修改过户主名,几年前我父亲去世了(即我爷爷的小儿子),由于旧村改造,现在那块宅基地应该如何分配?我爷爷的大儿子有没有权利来获取这块宅基地(由于分家,当时村里分配给他一块宅基地,户主就是他的名字),还有我三个姑姑有没有权利来获取此块宅基地?
1.农村宅基地拆迁嫁出去的儿子(次子)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赔偿?次子家已于几年前也拆迁了,也得到过政府的赔偿.现我家拆迁他是否还能获得赔偿?次子的户口在我家,与我爷爷奶奶是在同一户口本上(爷爷奶奶已过世,未立遗嘱),而我和我爸妈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房屋的土地证是我爸的名字. 2.若能得到赔偿两个儿子如何分配? 3.书面的协议
我们这旧村改造要交6W给开发商,原房屋产权和土地归开放商所有才能给房子,请问这样合理吗,貌似新房子的质量还有问题感觉,请问我该怎样处理现在的问题,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我奶奶经公证把她的农村基地让我爸爸盖房等她过世后该房屋产权归我爸所有,(现在奶奶已过世,但按动迁的规定动迁也涉及她的那套房),现在碰到动迁我爸的另3个兄弟说农村的基地需要平分成四份.地上建筑归我家,这个合理合法吗?(兄弟四人都还是本村的村名,其中老大已过世是由他的配偶提出这个要求的)
关于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1987年后出生男孩子没有农村宅基分配问题
诸位: 新年好,我是一个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乡村的成年村民,我想咨询,(前提条件:我家有两个男孩,)为什么我地1987年后出生的男孩子没有农村土地分配,而那些1988年前出生(家里有两个男孩)年长的那个都有农村土地分配,而我们属于生于1988年(家里有两个男孩)年长的那个就没有分配,很想很想搞清楚这个农村宅基分配
我姥姥和我姥爷有三个亲生女儿,不多久我姥爷去世,然后我姥姥又和另外一个姥爷有了第四个女儿。 二女儿一家作为养老女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的丈夫因打架等问题过早去世。其她三个女儿也经常给姥姥钱,名义上是给姥姥,其实是给二女儿赡养母亲的钱(二女儿一直没正式工作)。 前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