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7月招商银行通知我说信用卡透支,但我从未办理过信用卡,经核对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对的,其余的信息都不对.我向公安局报过案,但是公安局认为我本人未受到侵权,不予受理.今年由于工作需要,要办理信用卡,但是显示我的信用不佳不给办理,明明是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审核有漏洞,凭什么把我列入"黑名单",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请问我该
财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银行工作人员谋业绩私自将公司员工的资料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办信用卡?想问问他们都违反了哪些法律?
妻子失踪两月,昨天发现其信用卡资料被改,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吗?
妻子失踪两月,昨天发现其信用卡资料被改,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更改资料找人吗?
您好:在08年的时候去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当时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有一种卡是给我现做的,上面还会有我的名字,以后就是属于我个人的专用卡,我当时听到卡上还会有我的名字,感到确实吸引人,我就热心的填了表格,但是当时我没有任何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只用了身份证,银行就给我办理了,我不知道是信用卡,我当做储蓄卡
我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发现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说是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已经透支14000多元,而
我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发现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说是办理了一张中信银行的信用卡,已经透支15000多元,而我本人从没办过
我家是2006年申请办理的宅基证,2007年秋天的时候土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已经出来了,后面去拿的时候因邻居有矛盾说我们侵占他的土地,土管局的人不让拿证,说须开份两家无异议的证明才可领证,后解开误会,证明送往局里,再拿证的时候他们则说:局长巴证扣下了不让领,一直等到今天,如今再去领证的时候他们说没有证。如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