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她在婚后因为工作关系一直住在她妈家里。后来她妈另外买了一套房,搬出去住了,把原来那套过户给了她。现在我想离婚了,请问我能分到房产吗?谢谢。
甲方:女方 乙方:男方 甲方由亲戚介绍一个月就结婚了,乙方为外地人,乙方来到七台河与甲方结婚后一个月,由于各种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甲方家对乙方十分不满。后甲方想离婚,但也不想盲目离婚,想再看看乙方能否有所改观,怕甲方此期间怀孕,所以进行4个月分居。四个月后乙方并未有所改变。然后甲方现要求必须
男方名下理财,据男方称是婚姻存续期内他父亲准备给未来孩子的(双方没有孩子),现在双方准备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割男方名下的理财?如果现在男方将其名下的理财转到其父名下,算不算转移共同财产?在双方准备离婚时男方父亲补写了一份声明称那笔钱是给未来孙子的说明,是否算数?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婚前他的名下的一套按揭房子(现在还欠房供贷款18万)作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块归到我名下,但是在未离婚前,我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赌钱现在欠了很多债务,包括银行信用卡的,财务公司的等一共二十万,那么如果这套房子现在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块过户给我,他所欠的一些债务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婚前他的名下的一套按揭房子(现在还欠房供贷款18万)作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块归到我名下,但是在未离婚前,我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赌钱现在欠了很多债务,包括银行信用卡的,财务公司的等一共二十万,那么如果这套房子现在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这块过户给我,他所欠的一些债务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
我们在2011年12月2日办酒席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四个月后(2012年4月)男方在外边有别的女人(有录音证明),在办酒席之前双方共同买了一套房子(已装修,装修费9万)和一个门面,总共出资65万,其中贷款5万,男方家出8万,女方家出11万,剩余的钱为男女双方工作后的共同存款。我们谈了七年恋爱,这这期间女方做过一次人流,
我2007年按揭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贷款一直是别人在付,2011年结婚后,夫妻双方也未参与还贷,请问这个房子如果离婚的话怎么算? 结婚后,长辈将房屋征购款平分两个子女,每人200万,但没有书面合同,请问这200万的所有权在谁? 如果这200万的赠予行为有效,请问如果夫妻离婚,这200万是否要平分? 父母有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公证为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公证为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的名字,如果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