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4月和村委会地里了土地承包合同2003年8月办理公正合同有效吗
在2007年7月村名联名告我和村委会、以公正时村委会提供的代表会议是假的在2008年终审中我赢了、后启动了再审我的结果会咋样啊对方律师声称必须要经过村代表同意、我履行合同尽10年及时交承包费、 2002年4月10号召开村代表会、16日我订立合同、有村主任章和村委会章2003年8月办理公正。村主任提供了2002、4、10的村代表的记
我在2011年承包了7户人山地80亩用作杉木种植 当时和他们的承包期是写以均山为标准 现在2012年我转包给他人 年限是这样写的 以我原先签订的合同为准 现在他们要求我改年限 因为他们说这样的合同期限是永久的 请问这个年限【均山】和法吗?现在争议的年限是永久吗?合同当时有他们的签字和手印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我们和平村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根据三队当时规定,每人3.4亩地(责任田2.5亩,口粮田自留地0.5亩,水田0.4亩)我们家11口人,应分得37.4亩。当时三队给我们家分18.8亩后,把我们家18.6亩的开荒地全部纳入承包田,正好够承包地,多了不收,少了不补。(也就是把开荒地收回后,再包给我们家)当时队里领导就这么决定的。一直
我家农村卖房的时候,把地无偿的给买房那家种植20年,并签下了合同,但是现在签合同的乙方死了,他家的子女和妻子有没有继续种植这块地的权力?合同法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我可不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把地要回?
我是吉林榆树的,我是承包方,我们这的土地承包5年前价格很低,现在涨的很多,现在的价格促使他们被着良心往回要地合理么?
我是农民,我家承包了个人的十亩土地,承包的时候价格没现在高,承包到在分的的时候,当时说的天花乱坠的,拿着钱高高兴兴的,现在价格涨了就想往回要地合理么?
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在此合同下,如若其转包的土地或果园被集体征用,甲方能否得到补偿款?
2004年,不同村的两村民签订了以下合同: 甲方将原承包集体果树**亩,转让给乙方长久承包,期限按国家政策承包权而改变。转让费乙方一次性付清**元。甲方原承包集体果树税由乙方按时缴纳给国家。甲乙双方签字并有见证人和村支书签字,但并无村委会公章。 此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此承包果园被集体征用,甲方是否享受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