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与律师签的特别委托合同,结果律师认可对方虚假证据造成败诉。上诉时可以向法官反映吗?法官会不会说你去告律师,然后维持原判?(有新的证据)
您们好,请问我有一单准备打的官司,诉讼请求打算写“给予每一个购买该商品的受害者1元赔偿”,请问这个诉讼请求的诉讼标的是1元还是1元X受害者人数呢?这种诉讼请求如果找律师代理的话容易获得支持吗?如果找律师的话,一般需要找什么律师呢?还请指教一二
我承租的房子到期了,对房租内物品损坏程度发生了分歧,如果走了诉讼程序,法院会如何解决问题
我承租的房子到期了,对房租内物品损坏程度发生了分歧,如果走了诉讼程序,法院会如何解决问题。
诉讼中由于公司股东逃避导致地址不详,没办法送达,本人又不想拖太久时间,故申请了对他撤诉,想等官司打完,下了判决书后,其公司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他对这个案子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吗?
请问在一审时有关键证据但未提出(自己无法取得,需要法院调取),二审再要求法院调,属于新证据吗?二审没有新证据,但是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能改判吗?
借条打印后签字,钱数是债权人之后填写。有转账凭证。借款人说借条伪造,钱数后填,并称转账是偿还双方其他借款(没有证据)。法院怎么认定。
调查取证申请书是庭前提交,还是法庭上提交?需要本人签字吗?如果庭上交,需不需要再次开庭?法官会当庭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调查吗?问题比较多,请一一回答。谢谢。
被告向原告借款不还,原告起诉被告还钱。开庭被告为了不还钱谎称借条是假的,转账是其他原因,还找假证人陷害原告,要求法院查原告账。法院写的由于被告要求调查今天到此结束,后来几个月一直不开庭。请问这种情况是终止审理还是怎样?法院在等什么?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