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契税如何缴纳?什么期间内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产生滞纳金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我司2012年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交地时间为2012.4.1日,税务局依据交地时间一个月为期限,限缴契税。目前土地款还没交完的情况下,有如下疑问: 1、我司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我司契税需要什么时间缴纳?是土地款交完,办理土地证前交缴,还是按合同规定的交地时间一个月为限缴纳? 3、我司是否产生契税滞纳金?产生滞纳金的法律或是税法文件?
我父亲现在住的房子99年建成,最近被认定为棚户区将面临拆迁和改造,但实际根本不是,我想了解“棚户区”是如何认定的?相关法律是如何界定“棚户区”的?
本人拥有合法土地证书,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将过户给买家,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还有工业用地,可以改为商业用地吗?
我于1998年在汤原买的原企业厂房,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想过户 去缴纳契税,说评估,我评估后他们又说得按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而且按现在的评估价缴纳滞纳金,而不按我当时购房时的价格缴纳滞纳金。请问缴纳滞纳金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不预先告知我们呢?有法律依据吗
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地后现土地使用者是否需要向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关费用
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地后现土地使用者是否需要向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