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协议 甲方:XXXX村村委会 乙方:XXXX厂 通过公开投标,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座落于XXXX院内,房屋26间,占地面积4XXX平方米(南北XX米,东西XX米,见平面图)。甲方愿将上述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共计人民币X万X千X百元整。乙方使用权限为七十年自二000年X月X日起到二0七0年X月X日止。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房屋所有权永久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付款方式:价款X万X千X百元整自签协议之日当天全部付清。 第三条:乙方根据需要有权将旧房拆除和另建新房,甲方不得干涉,自交款之日起,乙方可以在院内建新房,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原有树XX棵归乙方所有,价款均在X万X千X百元之内。 第五条:本协议标的所用电,院外供电设备由甲方负担,院内供电设备由乙方负担,甲方要确保以防用电需要,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乙方大门若朝南,门前道路用地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无偿使用,否则按本协议价款5%给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如需办理有关产权证件,均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八条:平面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九条: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付款,应缴违约金。甲方违约按本协议标的20%给乙方赔偿积极损失,如给乙方早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比例,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本协议已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返回,如甲方中途终止协议,应赔偿乙方X万X千X百元加上乙方所有投资损失。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约,发生纠纷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交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共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00年X月X日 听说我们村最近要拆迁,这是当年
想问一下当时私下制定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甲是否能将房屋收回,办理拆迁甲方在单位有一处公有房,在特殊情况下,无奈将公有房低价转让给乙方,当时甲乙二方私下制定房屋转让协议,无担保人,未办理过户手续,协议是否有效?甲方持有公有房买入手续证明,甲是否能将房屋收回,办理拆迁??
在对方家人不知情下,与对方鉴定房屋转让协议并且经过公证,是否有效?
对方为公安厅退休干部,现通过关系弄到公安厅集资房一套。当前他把房子购买资格让给我,由我先付钱购买房子,名字先写他;待3年后产权证下来再转让给我。其中他的妻子和子女并不知情?这样是否可行?1、非法取得的集资房,是否可以转让。交易受保护么?2、假如他死亡,按规定房子应该被其妻子和子女继承,那转让协议有用否
婚前男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写了协议房产属共同所有,是否有效?因为写协议时她逼迫我写,否则就没法办婚礼。
几年前,一套当时估计为280万的房子,父亲把房子分给两个儿子住,后来,哥哥为还债把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弟弟(140万),协议一式一份,存放于第三人手中,如今,房屋涉及到拆迁,哥哥想知道这份协议现在还有效否?自己还能否得到赔偿款?谢谢!
我是在网上看到对方的卖房信息,当时去看房时,对方说房屋的建筑面积是84平米,我也没有怀疑,而且卖方并未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他告诉我说是房子买下来以后,可以去办理的。 后来我们签定了一份合同,并没有第三方在场,很遗憾的是,我当时居然没有把房屋的建筑面积这一项写在合同上,对方只是口头承诺房屋面积是84平
请问,我用我的房产为朋友做抵押担保了,但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产权证,也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只签订了一个担保协议,那么我们签订的这个担保协议有效吗?如果我朋友还还不上钱,是否要把我的房子收了? 这个问题比较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在这谢谢大家了!!!!!
老人去世前有一户房产答应过户给别人,当时未过户,但是签署了一个协议,当时,只是老人的配偶按了一个手印,老人并未按,现在老人去世,这个协议是否生效。再有,如果两个老人都按了手印,这个协议是否生效。谢谢!
我母亲1988年从军队退休,按政策应分配一套住房。但我母亲2000年去世,该住房2001年才分配下来,2003年入住。后由于种种原因,该住房一直未按政策出售给我们。 我有一兄、一妹,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母亲去世前我一直与母亲同住。那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我哥曾跟我说过,由于母亲主要由我照顾,母亲去世后房子归我所有。但
本人是城镇委民,现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买到农村去,农村房子现在只有土地使用权,听说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写合同,双主同意再村委会签字做证明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