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有什么待遇?是否有二十年的残疾赔偿金还是工亡补助金?鉴定做完后,一级伤残是否可以和用人单位一次性了解?
退出现役的一级伤残军人,因旧伤复发后死亡,该享受什么待遇?遗属该享受什么待遇?
敬爱的律师您好:我父亲当兵时因公致残评为一等三级(职业病:矽肺),后转业到地方的事业单位上班,一直旧病复发受病痛折磨,于2010年9月又旧病复发后,经抢救无效后去世,像他这种情况该享受什么待遇?我母亲(遗属)城镇户口无单位无收入又该享受什么待遇?如:定期抚恤金,民政局?所在事业单位?遗属补助费,丧葬费等
我是六级伤残军人退役分到地方单位,因单位岗位考试没有及格,单位说是下岗不离岗,停发工资六个月,只发最低生活保障,请问这是否合法,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母亲76年在社办砖厂工作时致残,三级残疾,81年给600元。其余没有任何待遇,现应该找何部门,得到何种待遇!谢谢
如果我们要求一次性赔偿是不是只能按照四川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来计算赔偿金额,但是四川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明确了对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自愿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了具体计算办法:一,伤残津贴费二,医疗补助金,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