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3年4月全款购得一套132平米多层现浇房,一楼。房产证2008年4月才办下来,因开发商违规土地证局不予分割土地证,并且从2010年起发现有一间卧室地面塌陷至少20厘米,另一间卧室房顶出现一条南北贯通1毫米宽裂纹。就此事与开发商沟通多次,对方一直不予正面接触,目前,对方提出售房合同上注明保修5年,5年后开发商不负维修责任。 目前我家想卖掉旧房换新房皆因无土地证、房屋质量问题受阻,并且无法抵押贷款,处于尴尬境地想要法律维权,希望得到专业人士帮助。我有以下几点问题: 1.要求开发商必须补办土地证还是可办可不办赔偿经济损失即可? 2.除了房屋照片、购房合同、房产证、发票、完税证明以外是否要提供与开发商交涉的录音证据? 3.如果开发商愿意承担维修责任,对户主房屋附属设施的破坏是否应一同折价赔偿? 4.如果索赔,是按照购房合同价为基数计算还是按照房屋现行评估价值为基数计算?赔偿内容包括哪几部分?
我购买商品房在底楼,购买时开发商宣传有一米多的架空层,有防潮处理,可是入住不到一个月就发现底楼根本没有架空,连排水沟都没有,其中一面土墙更没有做隔断和防水处理。买房时后面是一大块空地,采光充足,通风良好,交房子时后面却修了三米多高十米多长蓄水池,完全不通风,无采光,一直找开发商得到不处理,直到去政府
房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欲提高房屋售价,购房者如何维权
我于2009年9月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售价4500每平,2010年9月30日交房.合同关于违约事项的规定为,如果开发商违约,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金. 交房前夕,房产开发商以政府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为借口,要求购房者按7500每平价格补交购房款,否则,将收回房屋另行销售. 我于2009年9月办理了按揭贷款,已按4500每平的价格
你好,我是绵竹的,我家的房屋时512地震后政府委托施工新建的,现在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当地政府却不予理睬 , 施工单位的修复方案我们也不满意, 现在政府与施工单位干脆就是一直拖着,不闻不问?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近日购买惠普笔记本一台,回家后发现笔记本屏幕有竖条纹,发白刺眼,使用20分钟以上就会出现流泪头晕眼花症状 询问经销商曰需要惠普出示质量问题证明 又跑去惠普金牌维修点查出质量上没问题 消费者保护法中规定三包7天内谁销售谁负责,但是销售方需要生产方出示相关证明,生产方表示无法证明本身屏幕有质量上的问题 请
我于2007年购商品房一套,出现天花45度裂缝,卫生间漏水、门口设计不符、落地窗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问题,开发商物业部只负责维修,没有损失赔偿,至今没有妥善解决?请问我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我可以申请质量鉴定吗?我应去那个部门申请鉴定?去哪里有公平权威的鉴定机构?急切需要你的解答,谢谢!
我于2007年购商品房一套,出现天花45度裂缝,卫生间漏水、门口设计不符、落地窗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问题,开发商物业部只负责维修,没有损失赔偿,至今没有妥善解决?请问我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我可以申请质量鉴定吗?我应去那个部门申请鉴定?去哪里有公平权威的鉴定机构?急切需要你的解答,谢谢!
偿,至今没有妥善解决?请问我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我可以申请质量鉴定吗?我应去那个部门申请鉴定?去哪里有公平权威的鉴定机构?急切需要你的解答,谢谢!